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2.“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从前面所说和所证明的(AE 373节)清楚可知。经上说“他的名字叫作死”并非表示圣言本身是死亡,只是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看似死亡,因为这些人在圣言中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感知不到任何属灵生命。因此,照着那些具有这种品质之人的表象和感知,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因为圣言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显现为生命,向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显现为死亡。主自己,即圣言,也一样,祂也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显为一团火,以及充满生机和再创造的光,而向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则显为一团吞灭的火和幽暗(参看《属天的奥秘》,934e, 1861e,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看来,主发怒,惩罚、谴责人,把他投入地狱;而事实上,祂从不发怒,从不惩罚或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而是只要人努力,就拯救他;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这同样适用于这段经文,在那里,经上说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其余的解释,可参看前面引用的段落(AE 373节)。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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