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81

381.启6:8.“

381.启6: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那时对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这一章和下一章论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也就是教会之人在他们的属灵生命方面的相继状态;“白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一个状态,“红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二个状态,“黑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三个状态,“灰白马”描述了他们的第四个状态。“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节);“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灭亡的对圣言的理解(AE 364节);“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灭亡的对圣言的理解(AE 372节);由此清楚可知,“灰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因为当对圣言的理解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毁灭时,由此可知对圣言的理解变成虚无;之所以变成虚无,是因为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掌权了。说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是因为哪里有生活的邪恶,哪里也就有虚假,它们在人的灵里面构成一体。说在人的灵里面,是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能行良善、说真理;但恶人只是从属世人,并由此从身体如此行,而在他,也就是他的灵里面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因而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此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这一点从这些人变成灵人时看得尤其明显;那时,他们因在灵里,故只意愿邪恶,只说虚假。这就是“灰白马”在此所表示的。“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AE 355节);在此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因为“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AE 373节)。

“灰白”表示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此“灰白马”表示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因为灰白表明并因此表示生命的缺乏或丧失,在此表示属灵生命的缺乏和丧失;当生活的邪恶取代生活的良善,信之虚假取代信之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那时没有属灵生命。属灵生命是指天堂的生命,在圣言中,这生命也被简单地称为“生命”;但非属灵的生命是诸如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生命,在圣言中,这生命也被称为“死亡”。“灰白马”表示属灵的死亡,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骑在这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

在耶利米书,“灰白”或“苍白”具有同样的含义:

你们去问问,去看看,有男性能生孩子的没有?我怎么看见每个男人都用手撑腰,像要生产的妇人,所有脸都变成苍白呢?(耶利米书30:6)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含义,除非他知道“生产”、“男性”、“男人”、“手撑腰”和“脸”表示什么。这些事物论及那些想从自我聪明为自己获得爱和信的人;“生产”表示为自己获得这些事物;“男性”和“男人”表示聪明,因此表示自我聪明;“手撑腰”表示把这些东西孵化或生产出来;“脸”表示爱和信。因为天使和灵人都有与他们的爱和信的品质一致的脸;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爱,和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信,显现在他们脸上;因此,“有男性能生孩子的没有”表示是否有人能从自我聪明为自己获得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我看见每个男人都用手撑腰,像要生产的妇人”表示每个人都努力从自我来孵化或生产这些东西;“所有脸都变成苍白”表示由此没有良善或真理,而是有邪恶和虚假,因而没有生命,而是有属灵的死亡。这由“脸色苍白”来表示。在圣言中,“怀孕”、“产痛”和“生产”表示属灵的怀孕、产痛和生产,它们是爱和信的怀孕、产痛和生产(参看《属天的奥秘》,3860, 3868, 3915, 3919, 3965, 9325节);“男性”或“雄性”表示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749, 2046, 4005, 7838节);“男人”(译注:man,在圣经中通常译为人)也是(参看《属天的奥秘》,749, 1007, 3134, 3309, 3459, 9007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因而表示爱和信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天使的脸就是他们情感的形式(参看《天堂与地狱》,47, 457, 459, 481, 552, 553节)。

在以赛亚书,“蜡白”具有同样的含义:

雅各必不再羞愧,他的脸也不再蜡白。(以赛亚书29:22)

“雅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他的脸不再蜡白”表示这些人必不处于邪恶和虚假,而是处于良善和真理。“苍白或灰白”表示属灵生命的缺乏和丧失;当没有良善和真理,而是有邪恶和虚假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当人丧失生命之热时,他就会变得脸色蜡白,成为死亡的形像,如在极端恐怖的情况下,以及他死亡时的情形;但当一个人属灵地死亡时,他的脸要么变得像炭火一样红,要么变得尸体一样苍白;这就是地狱里的人在天堂之光中的样子。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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