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8

38.“包括刺祂的人

38.“包括刺祂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也要看见祂。这从“刺”或“刺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刺”或“刺的人”是指那些完全否认主的人,因为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杀害并刺死祂。这些人也由扎祂肋旁的兵来表示(约翰福音19:34–37)。一个兵和诸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会为主争战的人。但此处具体是指犹太教会的人,总体上是指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由于“诸兵”表示这些人,所以他们分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这表示犹太教会驱散了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内层真理,或内义的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终端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576, 5248, 6918, 9158, 9212节);“分”表示驱散和消除(AC 4424, 6360–6361, 9093节);“里衣”表示内层真理(AC 9048, 9212, 9216, 9826节)。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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