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启6:7–8.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表示进一步显明的预言(378节);“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379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80节)。
“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那时对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381节);“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382节);“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永恒的诅咒(383节);“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384节);“用剑”表示通过虚假(385节);“(用)饥荒”表示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剥夺、缺乏和无知(386节);“(用)死亡”表示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灭绝(387节);“地上的野兽”表示生活的邪恶,或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它们摧毁与人同在的教会的一切事物(388节)。
506.“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他们已经诅咒并还会诅咒它们。此处“尸首”表示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前所述(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诅咒的那样。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继续,因到那时,来自地上、因而尘世和不洁之物归于大地;故“不放进坟墓”或“不埋葬”就表示仍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并因此被弃绝如被诅咒的那样。正因如此,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认为受了诅咒的人当被扔掉,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得甚苦,无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说谎言的先知必被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葬埋。(耶利米书14:16)
到那一天,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这些骸骨不再收殓,不再葬埋,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耶洗别必在田里被狗所吃,无人葬埋。(列王纪下9:10)
惟独你被抛弃,不得入你的坟墓,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22:19;7:32-33;19:11-12;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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