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这从“骑在马上的”和“手里拿着天平”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参看AE 355a,c—356, 365a节);“手里拿着天平”是指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圣言提到的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所论述的事物的评估,相连的数字决定了在其质和量方面的评估;如此处“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稍后我们会解释它们。代表性教会有许多度量单位,如俄梅珥、贺梅珥、伊法、罢特、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0262节);此外还有天平和秤,它们用来称重和衡量,这些尤表在真理方面对任何事物的评估。由于这个原因,秤的法码都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因为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法码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9:36; 申命记25:13; 撒母耳记下14:26; 以赛亚书34:11; 撒迦利亚书4:10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所以此处“骑在黑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
前面说明,“坐在马(白马、红马、黑马和灰白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照其颜色而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但由于很难理解“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由于红和黑而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所以要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圣言本身是神性真理,而对它的理解取决于读它的那个人的状态。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在其中感知不到良善的任何东西,一个未处于真理的人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任何东西;因此,其原因不在于圣言,而是在于读圣言的那个人。这清楚表明“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尽管马本身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坐在白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坐在那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天平”或“秤”表示评估,也表示通过真理实现的公正的安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时,在他面前有文字出现在墙上,即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量,分裂。这些话的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终止;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5, 25–28)
这段历史在内义上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由“巴比伦”来表示,因为伯沙撒是巴比伦王,“王”在圣言中与他掌权的民族或国家本身所表相同。“他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3–4)表示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各种偶像崇拜,因而表示没有任何内在的外在敬拜,就是诸如存在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那种。这些人中间根本没有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由天上来的文字来表示;因为“数算,数算”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的探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并判断;“分裂”表示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国”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分裂”表示从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参看《属天的奥秘》,4424, 6360—6361, 9093节)。“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在教会所在之地;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13:38)。
以赛亚书: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三指的)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呢?(以赛亚书40:12)
这些测量描述了照着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事物的公正安排和评估。此处的量器是“手心”、“手虎口”、“(三指的)升斗”、“秤”和“天平”;“诸水”表示真理;“诸天”表示内层或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天堂的和教会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小山”表示仁之良善;“称”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和安排。若不凭借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看到,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由于在圣言中,度量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公正评估和探查,所以经上吩咐,度量要公正,不可欺诈。摩西五经:
你们在审判,在尺、秤、升、斗上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你们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石头或法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利未记19:35–36)
因此,公正在表示照着人们里面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他们的评估和探查之处,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由各种称和天平,以及“伊法”、“俄梅珥”、“贺梅珥”、“海”(seas)、“欣”来表达(如约伯记6:2; 31:6);不公正由“诡诈和骗人的天平”(如何西阿书12:7; 阿摩司书8:5; 弥迦书6:11)来表达。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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