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72

372a. “看哪

372a. “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黑”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55节);“黑”是指不真实的东西;因此,“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白”表示真实的东西。“白”论及并表示真理(可参看AE 196节)。“白”论及并表示真理,是因为白起源于光的亮度,“光”表示真理;“黑”论及并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黑起源于黑暗,也就是来自光的匮乏;黑暗由于光的匮乏而存在,故表示对真理的无知。“黑马”在此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从“红马”的含义(如前所述)清楚可知,“红马”是指在良善方面被毁的理解。此外,在教会,随着时间推移,良善首先灭亡,然后真理灭亡,最后邪恶成功取代良善,虚假取代真理。“灰白马”表示教会的这最后状态,这一点稍后会解释。

“黑”表示不真实的东西,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弥迦书:

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此处所论述的“先知”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教义之真理;“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表示“先知”所表示的人应当看到邪恶,猜到虚假;“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表示他们将不知道良善或真理;“日头”表示爱之良善,“白昼”表示信之真理,“变为黑暗”表示它们不被看见或知道。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以西结书32:7)

这些话论及埃及的法老王,他表示被应用于虚假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如当属世人从科学或所知的事物进入属灵事物,而不是反过来时的情形;因为这违反秩序,虚假被抓住并确认为真理;“我要把天遮蔽”表示那时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或说没有来自天堂的流注;“我要使众星昏暗”表示那时没有真理的知识,“众星”表示真理的知识;“我要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表示因此,没有爱之良善,也没有信之真理,“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太阳”和“月亮”的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

372b. 在以下经文中,“太阳或日头”、“月亮”和“星星”具有类似含义。约珥书:

大地在他面前震动;天也颤抖;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在下文可以看到这些事物具体表示什么。

以西结书:

他下地狱的那日,我使深渊遮盖他,拦住河流,大水停流。我也使黎巴嫩为他发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因他发昏。(以西结书31:15)

此处论述的是“亚述”,亚述在此被比作香柏树。此处“亚述”表示出于自我聪明推理教会的真理,“香柏树”表示属灵教会的真理;所有这些话表示因着这种推理,真理的一切知识都灭亡了,同它们一道灭亡的,还有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一切真理;遮盖他的“深渊”和“被拦住的河流”表示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深渊”或“海”表示总体上属于属世人的认识或科学和认知能力,“河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被拦住的大水”表示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大”在圣言中论及良善。“黎巴嫩为他发黑,树木都因他发昏”表示将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真理的知识将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因为“黎巴嫩”和“香柏树”一样,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树木”表示知识本身,“田野”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使黎巴嫩为他发黑”表示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拿细耳人代表什么。“拿细耳人”代表属天神性方面的主;由于那时教会的一切律例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主的那类事物,事实上,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还由于拿细耳人的身份是主的主要代表,所以这些话表示主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主的纯正代表由“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来描述,它表示在其完美方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代表;因为“白”论及真理,“雪”同样论及真理;“亮”论及真理之良善,“奶”同样论及真理之良善。神性真理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这一点由“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来描述,“容貌”表示真理的品质,“黑暗”表示它不再出现,“街”表示教义之真理,“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不被纯正的真理认识。我在别处将告知“拿细耳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全地必成为荒场;但我却不尽行毁灭。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耶利米书4:27–28)

“全地必成为荒场”表示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必灭亡,“地”表示教会;“但我却不尽行毁灭”表示仍有良善和真理的某种东西存留;“因此,地要悲哀”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的虚弱;“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表示不会有从主通过天堂而来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因为当对真理的情感或感知不从主通过天堂流入时,经上就说“天黑暗”。由于主降临之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所以悲哀代表因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事实上,悲哀是由于仇敌的压迫,父或母的死亡和其它类似情况;被仇敌压迫表示被来自地狱的邪恶压迫,父母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由于对他们来说,悲哀表示这些事物,所以那时他们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

如诗篇:

我要对神我的磐石说,你为何忘记我呢?我为何因仇敌的压迫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呢?(诗篇42:9; 43:2)

又:

我穿黑衣(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下拜,如同哀悼母亲。(诗篇35:14)

又:

我弯腰,大大拳曲,终日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诗篇38:6)

玛拉基书:

你们说,我们在耶和华面前穿黑衣而行,有什么益处呢?(玛拉基书3:14)

耶利米书:

因我人民女子的损伤,我也受了损伤。我变成黑的。(耶利米书8:21)

“人民女子”表示教会。耶利米书:

犹大悲哀,她的城门衰败;他们变成黑的,直到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耶利米书14:2–3)

“变成黑的”表示由于教会中真理的缺乏而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这一点从此处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方面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城门”表示准许进入教会。真理不复存在由“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来描述,“水”表示真理,“坑”表示包含它们的事物,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和圣言本身,他们在其中不再看到真理。由此可见,在圣言中,“黑”(nigrum)和“黑色”(atrum)表示真理的缺乏;“黑暗”、“云”、“昏暗或乌黑”,以及产生黑色的许多事物都具有类似含义。如约珥书:

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约珥书2:2)

以及其它经文。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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