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a. “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黑”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55节);“黑”是指不真实的东西;因此,“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白”表示真实的东西。“白”论及并表示真理(可参看AE 196节)。“白”论及并表示真理,是因为白起源于光的亮度,“光”表示真理;“黑”论及并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黑起源于黑暗,也就是来自光的匮乏;黑暗由于光的匮乏而存在,故表示对真理的无知。“黑马”在此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从“红马”的含义(如前所述)清楚可知,“红马”是指在良善方面被毁的理解。此外,在教会,随着时间推移,良善首先灭亡,然后真理灭亡,最后邪恶成功取代良善,虚假取代真理。“灰白马”表示教会的这最后状态,这一点稍后会解释。
“黑”表示不真实的东西,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弥迦书:
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此处所论述的“先知”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教义之真理;“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表示“先知”所表示的人应当看到邪恶,猜到虚假;“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表示他们将不知道良善或真理;“日头”表示爱之良善,“白昼”表示信之真理,“变为黑暗”表示它们不被看见或知道。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以西结书32:7)
这些话论及埃及的法老王,他表示被应用于虚假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如当属世人从科学或所知的事物进入属灵事物,而不是反过来时的情形;因为这违反秩序,虚假被抓住并确认为真理;“我要把天遮蔽”表示那时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或说没有来自天堂的流注;“我要使众星昏暗”表示那时没有真理的知识,“众星”表示真理的知识;“我要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表示因此,没有爱之良善,也没有信之真理,“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太阳”和“月亮”的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
372b. 在以下经文中,“太阳或日头”、“月亮”和“星星”具有类似含义。约珥书:
大地在他面前震动;天也颤抖;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在下文可以看到这些事物具体表示什么。
以西结书:
他下地狱的那日,我使深渊遮盖他,拦住河流,大水停流。我也使黎巴嫩为他发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因他发昏。(以西结书31:15)
此处论述的是“亚述”,亚述在此被比作香柏树。此处“亚述”表示出于自我聪明推理教会的真理,“香柏树”表示属灵教会的真理;所有这些话表示因着这种推理,真理的一切知识都灭亡了,同它们一道灭亡的,还有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一切真理;遮盖他的“深渊”和“被拦住的河流”表示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深渊”或“海”表示总体上属于属世人的认识或科学和认知能力,“河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被拦住的大水”表示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大”在圣言中论及良善。“黎巴嫩为他发黑,树木都因他发昏”表示将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真理的知识将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因为“黎巴嫩”和“香柏树”一样,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树木”表示知识本身,“田野”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使黎巴嫩为他发黑”表示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拿细耳人代表什么。“拿细耳人”代表属天神性方面的主;由于那时教会的一切律例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主的那类事物,事实上,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还由于拿细耳人的身份是主的主要代表,所以这些话表示主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主的纯正代表由“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来描述,它表示在其完美方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代表;因为“白”论及真理,“雪”同样论及真理;“亮”论及真理之良善,“奶”同样论及真理之良善。神性真理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这一点由“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来描述,“容貌”表示真理的品质,“黑暗”表示它不再出现,“街”表示教义之真理,“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不被纯正的真理认识。我在别处将告知“拿细耳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全地必成为荒场;但我却不尽行毁灭。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耶利米书4:27–28)
“全地必成为荒场”表示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必灭亡,“地”表示教会;“但我却不尽行毁灭”表示仍有良善和真理的某种东西存留;“因此,地要悲哀”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的虚弱;“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表示不会有从主通过天堂而来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因为当对真理的情感或感知不从主通过天堂流入时,经上就说“天黑暗”。由于主降临之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所以悲哀代表因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事实上,悲哀是由于仇敌的压迫,父或母的死亡和其它类似情况;被仇敌压迫表示被来自地狱的邪恶压迫,父母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由于对他们来说,悲哀表示这些事物,所以那时他们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
如诗篇:
我要对神我的磐石说,你为何忘记我呢?我为何因仇敌的压迫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呢?(诗篇42:9; 43:2)
又:
我穿黑衣(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下拜,如同哀悼母亲。(诗篇35:14)
又:
我弯腰,大大拳曲,终日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诗篇38:6)
玛拉基书:
你们说,我们在耶和华面前穿黑衣而行,有什么益处呢?(玛拉基书3:14)
耶利米书:
因我人民女子的损伤,我也受了损伤。我变成黑的。(耶利米书8:21)
“人民女子”表示教会。耶利米书:
犹大悲哀,她的城门衰败;他们变成黑的,直到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耶利米书14:2–3)
“变成黑的”表示由于教会中真理的缺乏而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这一点从此处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方面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城门”表示准许进入教会。真理不复存在由“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来描述,“水”表示真理,“坑”表示包含它们的事物,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和圣言本身,他们在其中不再看到真理。由此可见,在圣言中,“黑”(nigrum)和“黑色”(atrum)表示真理的缺乏;“黑暗”、“云”、“昏暗或乌黑”,以及产生黑色的许多事物都具有类似含义。如约珥书:
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约珥书2:2)
以及其它经文。
1062.“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被那些出于这种宗教说服而处于统治的人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从“兽的七头”、“七座山”和“女人所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兽的七头”是指被亵渎的圣言圣物(对此,参看AE 1040节);“七座山”是指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山”表示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爱之邪恶(可参看AE 405, 510, 850a, 1025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AE 1040节);因此,“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圣言的良善。“女人所坐的”是指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存在的地方。“女人”表示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的宗教说服(可参看AE 1038节);“坐”表示统治,可参看前文(AE 1033, 1038节),关于那女人“坐在众水上”和“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里作出了解释。之所以指的是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是因为那些统治教会圣物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就是被称为“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这“女人”所指的人,而不是那些照着这种宗教说服来敬拜,没有统治的人。因为当后者照着教皇的法规生活,承认他是主的代牧,并按照他们的制度遵守敬拜的神圣仪式时,他们与正直的异教徒没什么不同,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牧师和修道士教导他们的东西是真理、良善,是神圣的;这一点更容易被承认,因为他们不读圣言,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圣言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被说服了,故依靠修道士的嘴或教导,以为只有他们才理解圣言。
但民众当中那些仰望主,只把教皇看作教会领袖,并拥有对真理的某种情感的人虽在巴比伦,却不属巴比伦。因为死后,他们就能从这种宗教说服的虚荣和偶像崇拜中抽身出来,被引导敬拜和崇拜主;他们也通过圣言,或通过那些教导圣言的人从主那里接受真理。因此,最后的审判之后,主就从这些人当中建立了许多社群,也就是如此多的教会(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至于那女人看上去所坐的“七座山”,人们以为它们就是教皇的座位所在的罗马的七座山。但即便承认所指的是罗马,“七座山”仍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因为圣言处处,或在每个部分上都是属灵的,这是它的属灵之物。“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也明显看出来,那里说“那兽的七头”也是指“七位王”;“七位王”在灵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那些完全献身于虔诚的生活,不断虔诚地默想,经常跪下祷告,不断谈论救赎、信和爱,却不躲避欺诈、通奸、仇恨、亵渎和类似东西如同反对神的罪,也不与它们争战的人,就是这种亵渎程度更高的人。因为他们通过心智的不洁玷污了他们嘴口的虔诚,尤其他们放弃世界,过着孤独生活的时候。在这类人当中,有些人犯有更大的亵渎罪;他们就像刚才所描述的那些人,但他们通过推理和错误解释圣言来捍卫自己的恶习,如属于其本性,因而属于其享受或快乐的通奸和淫欲。这些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安全的,然后认为自己是无可指责的,最后认为自己是圣洁的;因此,他们在圣洁的面纱之下进入污秽,因这污秽既污染了自己,也污染了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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