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70

370.“我听见第三

370.“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 362节)清楚可知,那里解释了类似的话。四活物或四个基路伯一个接一个地说话,因为他们所说的话从它的对立面进行对应;事实上,第一个基路伯像“狮子”,第二个像“牛犊”,第三个“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像飞鹰”;“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牛犊”表示良善(AE 279节);“人”表示智慧(AE 280节);“鹰”表示聪明(AE 281节);因此,当像狮子的第一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一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会有从神性真理的争战(参看AE 355–359节),因为“狮子”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当像牛犊的第二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二个状态,即那时,良善被毁了(参看AE 361–367节),因为“牛犊”表示教会的良善。当“有像人一样的脸”的第三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三个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因此不再有任何智慧,因为一切智慧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人”表示智慧。当“像飞鹰”的第四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四个状态,即他们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未处于任何聪明,因为“鹰”表示聪明。由此清楚可知,四个活物按顺序照着对应,但从对立面来说话。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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