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对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接下来的状态的预言。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 361节)清楚可知;因为这一章和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基督教会或圣言所在的教会,从开始到结束,或从主降临到最后审判之时的状态。因为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主在世时开启,后来传播开来的新教会,已经连续下降到这个时候,也就是它的末期,审判就发生在末期。关于教会的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在此如同从一本书中那样通过各种代表被阐明;但要知道,这些预言不是当一本书的封印被揭开时,在这本书里所看到和读到的,而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显明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并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的终端以诸如本章中的相关事物,即各种颜色的马来代表,后来又以地震、日月昏暗和星辰坠落于地来代表。
然而,这些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终端的天使面前都是表象,表示诸如在至内层天堂所听见和感知到的那类事物,至内层天堂没有这类表象;因为在至内层天堂,凡从主那里所听见、思想和感知到的,在通过中间天堂下降到终端天堂时,都变成这些表象。神性智慧的奥秘通过这种方式在终端天堂的天使面前传扬。在那里,聪明的天使通过对应感知到这些奥秘;但他们当中最低级的,只是知道,却感知不到有奥秘在其中,他们也不进一步探究;约翰在灵里或异象中时,便与这些天使同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圣言是如何写成的,也就是说,是从诸如在天堂的终端所看到和听到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纯粹的对应和代表写成的,其中每一个都隐藏着神性智慧的无数和无法形容的奥秘在里面。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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