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对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接下来的状态的预言。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 361节)清楚可知;因为这一章和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基督教会或圣言所在的教会,从开始到结束,或从主降临到最后审判之时的状态。因为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主在世时开启,后来传播开来的新教会,已经连续下降到这个时候,也就是它的末期,审判就发生在末期。关于教会的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在此如同从一本书中那样通过各种代表被阐明;但要知道,这些预言不是当一本书的封印被揭开时,在这本书里所看到和读到的,而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显明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并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的终端以诸如本章中的相关事物,即各种颜色的马来代表,后来又以地震、日月昏暗和星辰坠落于地来代表。
然而,这些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终端的天使面前都是表象,表示诸如在至内层天堂所听见和感知到的那类事物,至内层天堂没有这类表象;因为在至内层天堂,凡从主那里所听见、思想和感知到的,在通过中间天堂下降到终端天堂时,都变成这些表象。神性智慧的奥秘通过这种方式在终端天堂的天使面前传扬。在那里,聪明的天使通过对应感知到这些奥秘;但他们当中最低级的,只是知道,却感知不到有奥秘在其中,他们也不进一步探究;约翰在灵里或异象中时,便与这些天使同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圣言是如何写成的,也就是说,是从诸如在天堂的终端所看到和听到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纯粹的对应和代表写成的,其中每一个都隐藏着神性智慧的无数和无法形容的奥秘在里面。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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