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对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接下来的状态的预言。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 361节)清楚可知;因为这一章和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基督教会或圣言所在的教会,从开始到结束,或从主降临到最后审判之时的状态。因为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主在世时开启,后来传播开来的新教会,已经连续下降到这个时候,也就是它的末期,审判就发生在末期。关于教会的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在此如同从一本书中那样通过各种代表被阐明;但要知道,这些预言不是当一本书的封印被揭开时,在这本书里所看到和读到的,而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显明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并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的终端以诸如本章中的相关事物,即各种颜色的马来代表,后来又以地震、日月昏暗和星辰坠落于地来代表。
然而,这些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终端的天使面前都是表象,表示诸如在至内层天堂所听见和感知到的那类事物,至内层天堂没有这类表象;因为在至内层天堂,凡从主那里所听见、思想和感知到的,在通过中间天堂下降到终端天堂时,都变成这些表象。神性智慧的奥秘通过这种方式在终端天堂的天使面前传扬。在那里,聪明的天使通过对应感知到这些奥秘;但他们当中最低级的,只是知道,却感知不到有奥秘在其中,他们也不进一步探究;约翰在灵里或异象中时,便与这些天使同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圣言是如何写成的,也就是说,是从诸如在天堂的终端所看到和听到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纯粹的对应和代表写成的,其中每一个都隐藏着神性智慧的无数和无法形容的奥秘在里面。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