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8

368.启6:5–6

368.启6:5–6.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对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接下来的状态的预言(369节);“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70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71节);“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372节);“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373节)。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表示教会的纯正良善和教会的纯正真理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374节);“油和酒也不可糟蹋”表示规定:圣言的内义或灵义既不可在良善方面,也不可在真理方面受到伤害(375—376节)。


揭秘启示录 #148

148.“他必用铁杖

148.“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表凭出于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出于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在圣言中,“杖”或“铁杖”之所以表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杖”表能力,“铁”表属世的真理,因而表圣言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于这二者。
圣言的属世之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缘故,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支撑(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也就是所谓的属世之物中(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诸恶所用的“铁杖”。在以下经文中,“铁杖”所表相同:
你必用铁杖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启示录12:5)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位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杖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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