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944

944.“因为独有你

944.“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因为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并被称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神性因从主发出,故就是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那在祂里面之物,因而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

从世界的太阳或火焰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种情况。热和光来自太阳,因为它们来自在太阳里面的东西;太阳里面是纯粹的火;在太阳之外的这火就是热,这热随着与太阳的距离增加而下降;光是它在太阳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但也来自它的火。它们在其中存在并运作的这些物质被称为大气。从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中可以得出关于从在天上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的结论。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是神性之爱;由此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由此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发出的热,即神性良善,是在其延伸中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光,即神性真理,是这爱在祂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发生这种修改所在的这些物质是属灵的大气,天使们靠属灵的大气呼吸和存活。

由于世上的类似事物是类似的对应关系,或相对应的类比,所以在圣言中,“火”表示爱,“热”表示神性良善,“光”表示神性真理。不同之处在于,正如天堂的热和光使属灵本质具有生气,世界的热和光则使属世本质具有生气。然而,世界的热和光不是凭自己赋予生气,而是凭天堂的热和光,因而凭主赋予生气。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唯独祂是神圣的。

(续)

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并仰望主的人就进入这种状态。只要他进入这种状态,他就会远离并厌恶如罪的邪恶,从心里承认,并唯独敬拜主,以及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这是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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