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这从“香的烟”、“圣徒的祈祷”、“天使”和“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的烟”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圣徒的祈祷”是指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的人同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3节);“天使”是指天堂(AE 490节),故“从天使的手中”表示通过天堂;“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参看AE 462, 477, 488节)。因此,“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通过天堂所实现的所有人与主的结合。“香的烟”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烟所来自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点燃乳香的“火”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从那香升起的“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发出。这就是为何“烟”成为代表;因其芳香和甜味而悦人的“香的烟”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芳香和甜味”表示悦人并可接受之物(参看AE 324a节)。在摩西五经中,“烟”具有相同的含义:
利未人要把烟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由“烟”来表示,“属天良善”由“全燔祭”来表示。香的烟也被称为“香云”(以西结书8:11)。因此,“烟”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34:10; 约珥书2:30; 那鸿书2:13; 诗篇18:8; 37:20);因为产生这烟的火表示爱之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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