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1127

1127.“因为审判

1127.“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这从“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是指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因为经上说“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这句话表示当他们到达最后状态时,也就是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源于他们的魔鬼之爱的邪恶和虚假时,他们就会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他们也的确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这本小著。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是神,也是人的生命本身,这一点可通过被造的人来说明,他在其终端、居间层和至内层都是人。因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肉体的,因而是愚钝的,或说具有迟钝感知的人,在弃绝了物质身体后,在灵界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感官或属世的,也就是说,对天堂知之甚少,尽管对世界知道得很多的人,死后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理性的,并凭属世之光正确思考的人,当死后成为灵时,就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灵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显现为一个完美的人。一个生命的第三层级被打开,因而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天人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显现为一个完全完美的人。

在他里面的生命本身就是这个人,无论它是感官的、属世的,还是理性的、属灵的、属天的,因为生命的层级就是这样被称呼的;但这些层级存在于其中的人只是接受者。它在最小类型中是怎样,在最大类型中也怎样。整个天使天堂在其整个范围内都是一个人。独自的每层天使,即第一层天堂,第二层天堂和第三层天堂,都是一个人。天堂里的每个社群,无论大小,都是一个人;事实上,世上的教会总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教会的一切会众本身也是人。说的是教会,但这教会是指有教会整体上在其中的所有人。地上的教会就如此显现给天堂天使。它如此显现,是因为来自主的生命就是人。来自主的生命是爱和智慧;因此,对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接受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这首先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是神,也是人的生命中被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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