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主必定到来,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必定到来;“快”表示必定(4, 943节);“来”表示祂将要降临,但不是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要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参看24, 642, 820节)。“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者(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行出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8, 133, 943节)。
凡仔细考虑的人都能看出,意思不是说要“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乃是要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如今在本书被打开并解释的教义真理或诫命。在启示录尚未得到解释时,能执守的事很少,因为它们都是此前不被理解的预言。例如以下这些事就无法被执守:第6章记载的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之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和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所吃尽的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和14章关于两个兽的事;第15和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和18章关于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和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执守这些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包含在这些话中,如今被打开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皆源于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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