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当等到现教会结束,新教会开始,所有那些因唯信已经并将要陷入教义的虚假,由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和遵行十诫的行为的承认之时。“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示属改革宗的所有因唯信已经陷入并将要陷入教义的虚假,由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各人民”表示那些陷入教义的虚假之人(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与邪恶(349节);“各方言”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已经并将要如此的所有和每个人,因而表示那些在大城里的人,以及那些此后从世上来到这里的像他们那样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上述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看”是指着他们的尸首说的,“听”是指着这两大基本要素说的;“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些含义综合成一个意思,明显可知这些话,即“从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就表示上述这类事。“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一个开始。“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的“六天”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数字的两倍或一半具有相同的含义。
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跑向以利三次,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让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耶稣告诉彼得,说彼得要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不爱我?(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在鲸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约翰福音2:19)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何西阿书6:2;出埃及记3:18; 10:22-23;19:1,11,15-16,18;利未记19:23-25;民数记19:11至末尾;31:19-24;申命记19:2-3;26:12;约书亚记1:11;3:2;撒母耳记上20:5,12,19-20,35-36,41;撒母耳记下24:11-13;但以理书10:1-3;马可福音12:2,4,6;路加福音20:12;13:32,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满和完整之物;不过“七”论及神圣事物,“三”论及非神圣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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