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真实的基督教 #838

838.我与他们谈论

838.我与他们谈论的下一个主题是主救主。我首先说,神本质上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爱就其本身而言,只寻求与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神性之爱只寻求将它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它自己结合,甚至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那么很明显,神就是这样一团火,故不可能在人里面,并使人在祂里面,因为这样祂就会使整个人都化为一缕烟和灰烬。但由于神出于祂的本质燃烧着一种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结合,所以为了做到这一点,祂必须用一个身体来遮盖自己,以适合人接受祂并与祂结合。因此,祂降临,并照着自创世时祂所建立的秩序取了一个人身。这秩序是,一个人身应当通过从祂自己发出或产生的能力中成孕,被带到子宫并出生,然后在智慧和爱上成长,从而接近与它自己的神性源头的合一。通过这种方式,神变成了人,人变成了神。关于祂的圣经清楚教导并证明,事实就是这样,圣经存在于基督徒当中,被称为圣言;在其人身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的神自己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达到同样效果的说法。

理性也能看到,其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的神,无法以其它方式将祂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诸如它本身那样的太阳的火不能触及人,更不用说进入他了,除非它用大气来遮盖它的光线,从而通过通过一种缓和的热以一种适合的形式来呈现它自己,或说让自己以一种适合的状态被感觉到。纯粹的以太不能包裹一个人,更不用说进入他的支气管了,除非它被空气包围,或因空气而变得稠密,从而适应人类的需求。鱼甚至不能在空气中呼吸,只能在一种适合其生命的元素中生活。此外,地上的国王不能亲自和直接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事务,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来管理,他们一起构成他的皇家体系。人的灵魂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与他交往,给予他爱的证明,除非通过身体。那么,神若不通过祂自己的一个人身,怎么能如此行呢?当非洲人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比其他人更充分地感知到它们,因为他们在内在理性上更优越;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感知来赞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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