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595.世上的一切受造物,无论活的还是死的,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一个离开另一个无法存在,正如没有原因就没有结果。一切受造物皆因其内在良善而被珍视,因其内在恶性而被鄙弃;外善内恶也是一样。凡世上的智者和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判断的。未重生者和重生者各自的性质可通过比喻来说明。伪装体面公民和基督徒的未重生者,好比裹着香料的死尸,所散发的臭味破坏香味,刺入鼻孔,损伤大脑。他还好比镀金或放在银棺里的木乃伊;往里一瞧,一具丑陋的黑尸赫然入目。
他好比坟墓里饰有青金石及其它宝石的骸骨;还好比外穿紫色细麻衣、内心如地狱般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再者,他好比甜蜜的毒药,开花的毒铁杉,果皮光滑、内瓤被虫蛀空的水果;又好比先涂一层膏药、后覆一层薄皮、里面却积满脓液的烂疮。在世上,只有那些内在没有良善,因此凭表象判断的人才会根据外在判断内在。但在天上,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身体能缠绕灵,并从恶折向善,当死亡将身体分离出去后,就只剩下内在;事实上,这内在构成人的灵;然后从远处看,他就像蜕了皮的毒蛇,或被剥去使之看似完好的内皮或表皮的烂木头。
但重生者的情况则不同。其内在是良善,其外在类似未重生者的外在。然而,他的外在并不同于未重生者的,如同天堂不同于地狱,因为善之灵魂在其中;并且对他来说,无论是住在宫殿的伟人,外出时有随从簇拥,还是住在陋室,只有一个小伙子伺候;或无论是身穿紫袍、戴主教冠的大主教,还是身穿宽松的乡村长袍、头戴小帽子、在树林里放羊的羊馆,则无关紧要。
金子就是金子,无论它在火光中闪耀,还是表面被烟熏黑;或无论它被铸成美丽如婴儿的形状,还是被铸成丑陋如老鼠的形状。放在约柜中的金老鼠就蒙悦纳并被当作赎罪祭(撒母耳记上6:3-5等)。因为金子表示内在良善。取自母岩、石灰或粘土的钻石或红宝石,因其内在良善,和女王项链上所镶嵌的一样珍贵,诸如此类。这些例子清楚表明,外在是凭内在来判断的,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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