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977.“并且他派约瑟管理他的家”表这良善将自己应用于记忆知识。这从“主”和“派约瑟管理他的家”的含义清楚可知:派约瑟管理的他所指的“主”是指良善(参看4973节);“派约瑟管理他的家”是指将自己应用于它,也就是应用于记忆知识或属世真理。这层意义从接下来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约瑟手里”,以此表示属于这良善的一切似乎都服从另一个人的权柄和掌控。因为良善是主,真理是事奉或服侍者;当经上论到主说,他派一个事奉者或服侍者管理,或论到良善说,它派真理管理时,就内义而言,意思不是说王权不在于那良善,而是说它将自己应用于真理。因为人在内义上所感知到的是真实事物,而字义却以表象的形式将它呈现出来。因为良善一直执掌王权,但却将自己应用出来,好叫真理能与它结合。当人处于真理时,如他重生之前的情形,他对良善几乎一无所知;因为真理经由外在或感官途径流入,但良善经由内在途径流入。人能感觉到经由外在途径流入之物,但在重生之前,却感觉不到经由内在途径流入之物。所以,除非在最先到来的状态下,王权似乎被赋予真理,也就是说,除非良善将自己应用于真理,否则真理永远不可能变成良善自己的。这就是前面多次提到的因素,即:当人正经历重生时,表面上看,似乎真理占据第一位,或可以说它是主;不过,一旦人重生,良善明显占据第一位,就是主(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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