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956.对邻之仁的本质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对自我是邪恶与虚假的承认。事实上,邻舍是良善与真理本身,对这些有一种情感就是拥有仁爱,而邻舍的反面是邪恶与虚假,凡拥有仁爱的人都远离它们。因此,凡拥有对邻之仁的人都被良善与真理感动,因为它们出于主,这种人远离邪恶与虚假,因为这些出于自我。当如此行时,他就出于自我承认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谦卑状态时,他便处于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状态。仁爱的这些基本要素就是主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传达的信息,即: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知道这些话含有仁爱的基本要素在里面。拥有仁爱教义的古人知道这些事;但如今像这样的事似乎太过牵强,以至于若有人说这些话含有仁爱的基本要素在里面,人人都会感到惊讶。此外,与人同在的天使并不以其它任何方式来理解这些话,因为他们将“饥饿的人”理解为那些出于情感渴望良善的人,将“口渴的人”理解为那些出于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客旅(或寄居的)”理解为那些愿意被教导的人;将“赤身露体的人”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毫无良善与真理的人;将“患病的”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只有邪恶的人;将“被捆绑的”或那些“在监里”的人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只有虚假的人。这些事若化为一个意思,就表示刚才所描述仁爱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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