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925.“看哪,他哥哥生出来了”表良善的真理。这从“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哥哥”是指凭良善而具有血缘关系的(3815, 4267节),因而是指良善的真理。良善的真理是植根于良善的真理,或植根于仁爱的信仰。对那些被主再生或重生的人而言,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长子名分,因而是教会内的长子名分。谁是头生的,是仁之良善还是信之真理,这是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的问题。由于在人正经历重生、被作成一个教会期间,良善并未显露出来,而是将自己隐藏在内层人中,只以并未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意识感觉的某种情感显现,直到他重生。而真理却将自己显明出来,因为它通过意识感觉进入并居于属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记忆。这解释了为何许多人陷入错误,误以为真理是长子,最终甚至以为真理是教会至关重要的元素,并且如此重要,以致被称为信的真理就能拯救人,无需仁之良善。
由这一个错误衍生出其它众多错误;这些错误不仅影响教义,还影响生活。如这个衍生错误:无论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只要有信,他就会得救;甚至最坏的人也能被接入天堂,只要他们在临终那一刻宣称他们相信诸如那些属于信仰的事。另一个衍生错误是,仅凭恩典,人人都能被接入天堂,无论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由于抓住这种教义不放,所以他们最终不知道何为仁爱,也不关心它;最终不相信它的存在,因而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原因在于,信离了仁,或真理离了良善什么也教导不了;它越偏离良善,就越使人愚蠢。因为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赐予聪明和智慧,进而赐予一种卓越能力,以明白并觉察某事是否是真的。
由此可见长子名分是何情形,即:它实际上属于良善,只是表面上属于真理。这就是他玛的两个儿子的出生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因为收生婆拴在手上的“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表示良善(参看4922节);“先生出来”表示优先权(4923节);“收回手”表示良善隐藏了自己的能力,如刚才所述(4924节);“他哥哥生出来”表示真理;“你给自己开了一个缺口”表示真理与良善表面的分离;“后来,他弟弟也生出来”表示实际上良善是首先的;“拿染过两次的线拴在他手上”表示承认良善是首先的。因为在人重生之前,良善并不被承认为首先的;此时,他出于良善行事,并出于良善关注真理及其性质。
这些就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内义教导正在新生之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是何情形,即: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表面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当人正在重生时,良善看上去并未占据第一位;但是,一旦他重生,良善看上去却明显占据第一位。不过,无需在此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因为它们在前面都已经被解释过了(参看3324, 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节)。长子名分是属于良善还是属于真理,也就是说,是属于仁还是属于信,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争议的问题,这在前面(2435节)早已说明。
由于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是“头生的”,因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头生的,因此在代表性教会制定了这样一条律法:头生的是耶和华的;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就是凡开了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埃及记13:2)
你要将一切开了子宫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凡开了子宫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出埃及记34:19)
凡血肉中一切开了子宫的,连人带牲畜,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民数记18:15)
看哪,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开了子宫的,利未人要归我。(民数记3:12)
由于凡开了子宫的,都是头生的,所以凡提到“头生的”这个词的地方,经上也说“开了子宫”;以便能表示良善。这个词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包含在内义中的细节,尤其从关于他玛儿子的记载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谢拉用手开了子宫,“谢拉”代表良善,这一点从他手上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明显可知(4922节)。此外,经上所说开了的“子宫”表示良善与真理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会(4918节)。
由于唯独主是头生的,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祂的良善是一切真理的源头,所以为叫不是长子的雅各能代表祂,雅各被允许从他哥哥以扫那里买下长子名分;并且由于这还不够,所以他被称为以色列,好叫他能以这个名字代表真理的良善;因为“以色列”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3654, 4286, 45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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