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属天的奥秘 #4859

4859.“蒙上帕子

4859.“蒙上帕子”表真理变得模糊。这从“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蒙上”,也就是用“帕子”蒙脸,是指隐藏,因而是指使被假冒为源于良善的真理变得模糊,如刚才所述(4858节)。他玛这样做的目的是与犹大结合。因为当新娘第一次靠近新郎时,她会蒙上帕子或面纱,如我们读到利百加接近以撒时的情形(创世记24:65);以此表示真理的表象(3207节)。因为“妻子”表示真理,“丈夫”表示良善;但由于真理在与其良善结合之前,并未实际显明它自己,所以为了代表这种实际情况,新娘在第一次见她的丈夫时,要蒙上帕子或面纱。此处他玛的情形与之类似,因为她视犹大的儿子示拉为她的丈夫。但由于示拉一直没有娶她,于是她便认为示拉的父亲应代替示拉尽丈夫弟兄的本分。因此,她像新娘,而非妓女那样蒙上帕子,尽管犹大以为是后者,因为那个时代,妓女也习惯蒙脸,这从15节经文明显看出来。犹大之所以把她看成是那种女人,是因为在那里由“犹大”所表示的犹太民族视代表性教会的内在真理如同低贱的妓女;因此,犹大与她结合,如同与一位妓女结合;但他玛结合与他结合却不是这样。由于这个民族无法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方式看见内在真理,所以他玛“蒙上帕子”在此表示真理变得模糊。教会的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变得模糊,这一事实也由如今他们在会堂用披肩或面纱遮盖自己来代表。
当摩西下西乃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每当与百姓说话时都用帕子蒙上脸,这也代表类似的事(出埃及记34:28-35)。摩西代表被称为律法的圣言(参看18章序言);这就是为何经上有时说“律法和先知”(如马太福音5:17;11:13;22:36,40);有时说“摩西和众先知”(路加福音16:29,31;24:27,44)。他的面皮发光代表圣言的内在,因为“面(或脸)”表示内在(358,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节);内在因是属灵的,故居于天堂之光。每当他与百姓说话时,便用帕子蒙上脸,这代表以下事实:内在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遮盖,因而变得模糊,以致他们根本无法承认来自它的任何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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