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857.“看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表犹太教会想为自己进行请教。这从“犹大”的代表,以及“上”和“剪羊毛”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是指源于雅各,尤其经由犹大而来的民族当中的教会(参看4815, 4842, 4852节);犹大在此之所以被称为“公公”,是因为与此处“儿媳”所表示的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有某种交流。“上”是指某种提升,如刚才所述(4853节)。“剪羊毛”是指为了教会进行请教,如前所述(4853节),就是“他玛”所表示的为它进行请教的状态(4855节)。
这种内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但这层意义从字面上绝无法看出来,因为当阅读这些描述时,心智会想到犹大、他玛、剪羊毛,而不是脱离人物、地方和尘世功用的属灵事物。然而,天使因处于属灵事物,故只将这些话理解为上述那类属灵事物。因为当字义转为灵义时,诸如涉及人物、地方和尘世的那类事物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涉及教会及其状态,以及教会所发挥的功用的事物。
诚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切会是如此;但这一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的思维就会基于属世和世俗观念,而非基于属灵或属天观念。而且,那些沉浸于肉体和尘世事物的人甚至不知道任何属灵或属天事物的存在,更不知道这些事物与世俗或属世的事物不同,且彼此分离;而事实上,它们就像人的灵与其身体那样不同。他们也不知道灵义活在字义里面,如同人的灵活在他的身体里面;并且当字义消失时,灵义像人的灵那样继续存活。因此,内义可被称为圣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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