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属天的奥秘 #3479

3479.生活在主降

3479.生活在主降临前的犹太人,以及之后的犹太人对他们教会的宗教仪式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以为神性敬拜仅在于外在事物,从不关心这些仪式或行为代表并表示什么。事实上,他们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敬拜和圣言里面有什么内在之物,因而有什么死后的生活,进而有什么天堂,因为他们完全是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专注于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所以他们的敬拜只是偶像崇拜;因此,他们非常倾向于拜任何神,只要他们确信这些神能让他们发达。
然而,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处于外在事物的神圣,或说保持一种表面的虔诚,因而能履行代表主国度的天上事物的神圣仪式,还能对代表主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摩西和亚伦,还有后来的大卫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尤其能对圣言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而圣言里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并表示神性事物。因此,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这个民族中间建立。然而,这个民族若知道内在事物,并且到了承认它们的程度,就会亵渎它们,并由此同时拥有一个神圣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以至于代表与天堂无法通过他们进行交流。这就是为何内层事物,甚至连主要来拯救他们的灵魂这个真理都没有向他们透露。
由于犹大支派比其它支派更具有这种特性,如今他们和从前一样,仍将能在耶路撒冷之外所举行的宗教仪式视为神圣,还由于他们对其列祖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尤其视旧约圣言为神圣,并且可以预见基督徒将来几乎弃绝这圣言,同样会以亵渎之物玷污它的内在事物,所以根据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24:34),这个民族被保存至今。如果基督徒了解内在事物,也过着内在人的生活,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基督徒真的如此行,那么犹太民族和其它民族一样,早在许多世纪之前就被剪除或消灭了。
然而,这个民族的情况是这样:他们的外在神圣或敬拜的神圣根本无法影响他们的内在,因为他们的内在由于卑鄙的自我之爱和肮脏的尘世之爱,以及敬拜与内在分离的外在事物的偶像崇拜而不洁。因此,他们没有天上的任何东西在里面,故无法将天上的任何东西带入来世,除了少数过着相爱的生活,因而与自己相比不蔑视他人的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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