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4a.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 “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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