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4a.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507.记事五:
有一次,我与天使交谈,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欲望。其中一位天使说:“在我所在的世界,那些处于欲望的人在我们天使看来,就像傻子,或被迷住了;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从他们的愚蠢或迷恋中解脱出来,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在外在上所拥有的理性中。但在这后一种状态下,尽管他们看到、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疯狂,却仍渴望从他们的理性状态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他们的确回到了这种状态,就好像他们正在用强迫和痛苦的状态来交换自由和快乐的状态。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欲望,而不是聪明。
“有三种普遍的爱,每个人都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邻之爱,这爱也是对履行功用的爱,是属灵的;对世界的爱,这爱也是对拥有财富的爱,是物质的;对自我的爱,这爱也是对统治他人的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对世界的爱,或对拥有财富的爱构成胸和腹;而对自我的爱,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才真的是一个人。然而,如果对世界的爱构成头,那么人只是驼背;但如果对自我的爱构成头,那么他不是像一个站在脚上的人,而是像一个站在手掌上,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的人。
“当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按顺序构成身体和脚时,这个人就出现在天堂,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头周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然而,如果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周围有一个黄色的光环;但如果对自我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一个白色的光环。”于是,我问头周围的光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周围的白色光环和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代表那人的聪明处于外在,或在他周围,而愚蠢或疯狂在他的内在中,或在他里面。此外,这样的人在身体中时,是有智慧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或疯狂的;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在灵里是有智慧的,当被主重生和新造时,他就会变得智慧。”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地向左边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上来,他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白色的光环。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我因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所以被扔下来,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的那样。”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但他相信自己是。然后我说:“既然你被扔下去了,你又怎么能从地狱上来呢?”他回答说:“在地狱里,我是魔鬼;但在这里,我是光明天使。难道你没有发现我的头被白色的光环围绕吗?你若愿意,也会看到,我在道德人中是道德的,在理性人中是理性的,甚至在属灵人中是属灵的。我也能够讲道。”我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说:“反对欺骗、通奸和一切地狱之爱。事实上,那时我称自己为路西弗,一个魔鬼,以此来诅咒自己;因为这样做我就因赞美而被抬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只想到我说的是正确和真实的。但我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即: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了。虽然我知道了这一点,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把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与祂作对。”
最后我问他:“当你自己是一个骗子和通奸者时,你怎么还能说这些话?”他回答说:“我处于外在,或在身体中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在灵里时,是另一回事。在身体中,我是天使,但在灵里,是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在理解力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力使我上去,而意愿却使我下来。当我在理解力中时,一个白色圆圈围绕着我的头;但当理解力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它的仆人,这是我们的最终命运或状态时,那圆圈就会变黑并消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就再也无法上升到这光中。”突然,他看到天使与我同在,他的脸涨红了,声音激动,甚至头周围的光环也变黑了,他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从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中得出了这个结论:一个人的品质怎样,取决于他的意愿怎样,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怎样,或说是一个人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力决定了他的品质,因为意愿很容易把理解力拉到自己一边,并奴役它。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从那里获得理性?”他们说:“从自我之爱的荣耀中,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它的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而被提升;但意愿只有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才能被提升。正因如此,甚至就连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名声的荣耀,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其他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但只有当他们处于理解力的思维,没有处于意愿之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之爱拥有内在人,而理解力的思维拥有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功用的爱,对世界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让他可以从神那里,但又完全貌似凭自己来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向上转向神,中间区域向外转向世界,最低区域向下转向身体;由于这些后者是向下转动的,所以人完全貌似凭自己思考,尽管事实上,他是从神那里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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