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4

364a.启6:4.

364a.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 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 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真实的基督教 #459

459.对此,补充以

459.对此,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我看见远处有五座体育馆,分别沐浴在不同颜色的光芒中。第一座沐浴在火焰色的光中,第二座沐浴在黄色的光中,第三座沐浴在亮白色的光中,第四座则沐浴在介于正午和傍晚的光中,第五座则几乎看不见,因为它坐落在傍晚的阴影中。在路上,我看到有些人骑着马,有些人坐着马车,有些人则步行。其中一些人正在疾行,这些人直奔第一座体育馆,就是笼罩在火焰色光芒中的那一座。一看到他们,我心中就升腾起一种欲望,想去那里听听在讨论什么。于是,我迅速整理了一下,便加入奔向第一座体育馆那组人,和他们一同进去。看哪,只见这里有一个大型聚会,有些人移到右边,有些人则移到左边,然后坐在靠墙的长凳上。我发现前面有一个低矮的讲台,上面站着主持人;他手里拿着一根权杖,头上戴着一顶帽子,衣服染有那座体育馆的火焰色光芒。
集合完毕,他抬高嗓门说:“弟兄们,今天讨论的主题是:‘什么是仁爱?’你们都知道,仁爱的本质上是属灵的,而它的操练是属世的。”
坐在左边第一张长凳上(在这个长凳上就坐的,是以智慧著称的人)的一个人立刻起身开始发言,说:“我的观点是:仁爱是信仰所激发的道德。”他是这样来证明的:“谁不知道仁爱跟随信仰,如同侍女跟随她的女主人?凡有信的人都会遵守法律,因而自发地实践仁爱,以致他意识不到他正在照着法律和仁爱生活。倘若他有意这样做,同时以救恩为目的,那他就会以其自我玷污神圣的信,从而损害它的功效。这难道不符合我们教会的信条吗?”他朝坐在他旁边的那些人看了看,其中有些人是神职人员,他们点头表示同意。
“然而,自发的仁爱不就是道德,我们从小被教导的东西吗?因此,这道德本质上是属世的,但当被信激发时,就变成属灵的。谁能凭人的道德生活看出他们有没有信,因为人人都过着道德的生活?而唯独植入并封装信的神才能知道并分清这种区别。所以,我认为仁爱就是信仰所激发的道德;这种出于信的道德核心就是救恩,而其它一切道德则不会带来任何救恩,因为它是邀功的。因此,凡将仁与信混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凡从内在将它们结合起来,而不是从外在将它们连接起来的,都是白费力气。混合和联结它们,如同把站在后面的仆人带进马车,让他与主教同坐;或如同把看门人领进餐厅,让他与领主同坐席。”
接着,坐在右边第一张长凳上的一个人起身说:“我的观点是:仁爱是怜悯所激发的虔诚。对该观点的证明如下:除了源于谦卑之心的虔诚外,没什么能取悦神。要不断虔诚地祈求神赐下信与仁;因为主说:
祈求,就给你们。(马太福音7:7)
二者既被赐下,它们就都在那虔诚中。我之所以说仁爱是怜悯所激发的虔诚,是因为一切献身宗教的虔诚都是怜悯。虔诚能打动人心,以致他发出叹息,这不是怜悯是什么?诚然,祷告过后这种行为会消退,但再次祷告时,它会回来;当它回来时,它里面就有了虔诚,所以虔诚就在仁爱中。我们的牧师将有助于救恩的一切都归因于信,无一归因于仁。那么除了热烈地虔诚祈求这二者外,还能做什么呢?我在读圣言时,不由得看到信与仁是得救的两个途径。但当我请教教会的牧师时,却被告知,信是唯一的途径,而仁毫无用处。然后,我觉得我就像坐在海中一艘在两个礁石之间飘荡的船上;我担心船被撞碎,于是爬上救生艇驶离了。我的救生艇便是虔诚;而且,虔诚在一切事上都是有用的。”
继他之后,有人从右边第二张长凳上起身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向所有人行善,无论善恶。对该观点的证明如下:仁爱不就是一颗善心吗?一颗善心就是希望所有人都好,无论善人恶人,都一视同仁。主也说过,我们要向仇敌行善。因此,如果你从任何人那里拿走你的仁爱,仁爱不就变得没有了?而你岂不成了失去一条腿,单靠另一条腿跳着走的人吗?恶人和善人一样,都是人;仁爱视每个人为人,所以,即便他是恶毒的,那与我有什么相干呢?仁爱的行为如同太阳的热,这热既带给有害的动物生命,也带给无害的动物生命,无论恶狼还是绵羊,都一样。它既使坏树生长,也使好树生长,既使荆棘生长,也使葡萄树生长。”说到这里,他拿起一颗新鲜的葡萄,说:“仁爱的行为就象这颗葡萄;若剥开它,里面的所有东西就会掉出来。”于是,他剥开葡萄,里面的果实就都掉出来了。
这番言辞过后,有人从左边第二张长凳起身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以各种方式为亲友服务,我是这样证明的:谁不知道仁爱是从自己开始的?人人都是自己的邻舍。因此,仁爱从自身发出,然后根据关系的亲密程度,先发展到兄弟姐妹,再从他们发展到近亲和远亲,所以,仁爱的发展本身是受限的。圈子之外的那些人是陌生人,而陌生人从内心来说是得不到认可的,因此他们对内在人来说,无异于局外人。但血缘及其它亲属关系是以属世的方式彼此联结的;而朋友是凭着习惯,也就是第二天性彼此联结的,他们以此成为邻舍。仁爱先从内,再从外将别人与自己联结起来。那些不是从内联结的人只能被称为同伴。毫无疑问,所有鸟类不仅凭着羽毛,还凭着叫声辨认自己的家属,当它们靠近时,则凭着身体散发的生命气息来辨认。在鸟类中,这种将它们聚到一起的对其家属的情感被称为本能;不过,对人类而言,当面对家人和自己人时,这种情感就是真正人性的本能。除了血缘,还有什么能使我们成为亲属呢?这就是人的心智,也就是他的灵所感受,可以说所闻到的东西。仁爱的本质就在于这种亲情和它所引发的同情。然而,另一方面,造成反感的亲情缺乏可以说是血缘、因而仁爱的缺乏。由于习惯是第二天性,这也会造就一种亲属关系,故可知,仁爱包括向朋友行善。人若航海时停靠到某个港口,然后被告知,这里是异国他乡,他听不懂这里的语言,不知道此地的风俗,便会觉得十分别扭,也感觉不到爱他们的喜悦。但若他被告知,这是他的祖国,他熟悉居民的语言、风俗,便会觉得如同到家一样,这时,他感受到爱的喜悦,这种喜悦也是仁爱的喜悦。”
接着,有人从右边第三张长凳起身大声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扶贫济困。毫无疑问,这就是仁爱,因为这是圣言所教导的,圣言的要求是不容反驳的。供给富人和那些资源充足的人不过是自负虚荣,其中没有仁爱,只有回报的幻想。这种行为不可能有爱邻的真情感,只有假情感,假情感在世上是可接受的,但在天堂是不可接受的。因此,需要救助的是困苦穷乏,因为这种情况下,报答的想法会被排除在外。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我知道谁正直,谁恶毒。我发现,当看到街上的穷人时,所有正直的人都会停下来给予救济;而恶人看到穷人则躲到一边走过去,对他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谁看不出正直人有仁爱,恶人没有仁爱?扶贫济困的人就象领着饥渴的羊群吃草饮水的牧人;而只供给那些富有和充裕之人的人就象崇拜自命不凡者,并把吃的喝的硬塞给那些过度放纵的人之人。”
然后,有人从左边第三张长凳起身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建造收容所、医院、孤儿院和招待所,资助他们。我凭以下事实支持这个观点:这样的善举和援助行为是公众的,远远胜过私人行为。结果,仁爱变得更丰盈,更富有良善,因为善行越多,照圣言的应许所得的赏赐就越大。正如凡预备好土地和播种的,就必收割。这岂不是更大程度地扶贫济困吗?谁不想由此获得世俗的名声,同时又想要那些受助者所表达的赞美和谦卑的感激之情?这种行为难道不会提升人心和被称为仁爱的情感,甚至提升到至高点吗?在街上乘车,而非步行的富人不可能注意到两边墙角坐着的乞丐,并施舍给他们一些小钱,但他们能为同时利益很多人的事业做出贡献。而那些走在街上、不具备这种资源的小人物会做别的事。”
闻听此言,坐在同一张长凳上的另一人立刻以更高的嗓门说:“尽管如此,但富人不应把自己仁爱的慷慨和美德看得比一个穷人给予另一个穷人的少量施舍还高。我们都知道,人人都是根据自己的身份来做事的,无论他是国王还是地方法官,是长官还是侍从。就其本身而言,仁爱不是按照人的身份地位,因而按照他的施舍来评估的,而是按照激励仁爱行为的情感深度来评估的。所以,施舍一枚硬币的小人物在仁爱方面可能会大过给予或赠送大笔钱财的大人物。这也符合这段经文:
耶稣抬头观看,见财主把捐项投在库里,又见一个穷寡妇投了两个小钱,就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所投的比众人还多。”(路加福音21:1-3)
之后,有人从左边第四张长凳起身发言:“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捐建教会,善待牧师。我凭以下事实支持这个观点:凡这样做的人都会思想神圣,并出于自己内心的神圣行事,这会使他的捐赠成圣。仁爱要求这样,因为它本质上是神圣的。教堂里的一切敬拜难道不是神圣的吗?因为主说: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牧师作为祂的仆人履行敬拜的职责。我由此得出以下结论:给予牧师和教会的捐赠远远优于那些被分发给其他人、具有其它目的的捐赠。而且,牧师被赋予祝福的权力,他借此使捐赠成圣。此后,再没什么比看到一个人奉献这么多圣所更让心灵舒展和愉悦的了。”
然后,有人从右边第四张长凳起身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昔日基督徒的兄弟情谊;我凭以下事实支持这个观点:凡敬拜真神的教会都始于仁爱,就象昔日的基督教会那样。由于仁爱将心智结合起来,使众多人成为一体,所以该教会成员称他们自己在耶稣基督,他们的神里面是兄弟。由于那时他们被所害怕的野蛮国家包围,所以他们凡物公用,这使他们一同欢喜,同心合意,天天聚会,谈论主神,他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他们在午餐和晚餐上讨论仁爱,这就是他们兄弟情谊的来源。但那些时代过后,就开始出现分裂,最后,可憎的阿里乌斯派异端邪说兴起。这个异端使很多人背离了主之人身的神性观念,仁爱过时了,兄弟情谊也四分五裂了。事实上,所有真正敬拜主并遵守祂命令的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而且是灵里的弟兄。由于如今没人知道人在灵里的样子,所以人们没必要称兄道弟。基于唯信的兄弟情谊,尤其基于信其它神,而非主神救主的兄弟情谊并非兄弟情谊,因为那信中没有仁爱,而构成兄弟情谊的,正是仁爱。所以,我的结论是:昔日基督徒的兄弟情谊是仁爱。但过去是,现在则不是,不过,我预言它会回来。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一道火焰色的光透过东边的窗户照进来,映红了他的脸颊。会众看到这一幕都惊讶不已。
最后,有人从左边第五张长凳起身,请求允许为最后一位发言者的讲话作一个补充。经准许后,他说:“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要宽恕每个人的过错。我是从人们领取圣餐时的习惯用语得出这一观点的;因为那时有些人会对他们的朋友说:‘请原谅我犯下的过错。’他们认为,这样就达到了仁爱的要求。但我心里说,这仅仅是仁爱的画像,而非其本质的真实形式。因为那些不肯饶恕人的,不追求仁爱的,都会说这种话。这类人并不包括在主亲自所教导的主祷文所提到的那些人之列:‘父啊,饶恕我们的过失,如同我们饶恕别人的过失。’因为过失就象溃疡,若不开刀治愈,就会形成聚集的脓液;这脓液会感染周边部位,象蛇一样四处爬行,所到之处将血液变成脓水。冒犯邻舍的过失也是如此;若不通过悔改和照主诫命生活而被除去,它们仍会存留,并嵌入进去。那些不思悔改,只求神赦免他们的罪之人,就象染上瘟疫的市民,他们来到长官面前说:‘先生,请治好我们。’长官必对他们说:‘我怎么能治好你们?去找医生,对症下药,到药房买药服用,你就痊愈了。’所以,主必对那些祈求罪得赦免而不真正悔改的人说:‘打开圣言,读我在以赛亚书中所说的话:
嗐!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以赛亚书1:4,15,16,17,18)。’”
演讲结束后,我举手询问,作为外人可不可以发表意见。主持人向会众征求意见,大家一致同意后,我作了如下发言:“我的观点是:仁爱就是出于对正义的爱而在一切行为和职业中凭着判断行事。不过,这爱唯独出于主神救主这一源头。我从坐在左右两边长凳上的人那里听到的所有发言都是众所周知的仁爱实例。但是,正如这次会议的主持人在他的开场白中所说的那样,仁爱的起源是属灵的,但它的流出是属世的;属世的仁爱若内在是属灵的,在天使看来就如同钻石一样透明;但若内在不是属灵的,因而纯粹是属世的,在天使看来则如同类似熟鱼眼目的珍珠。
“我不会去说,你们相继举出的仁爱的著名例子是否是被属灵仁爱所激发的。但我可以说,它们当中的属灵之物必是属灵仁爱的属世形式。其属灵之物在于,这些事都是出于对正义之爱而凭着判断做出的。也就是说,在操练仁爱的过程中,人应清楚地看到他是否出于正义行事,他凭判断看到这一点。因为人有可能通过行善而行恶,通过看似行恶而行善。例如,人若给穷盗匪提供方便去买刀剑,就是通过行善而行恶;尽管盗匪在讨钱时并未告知他讨钱做什么。同样,人若从监狱中救出一个强盗,并指给他去森林的路,心里说:‘他若抢劫不是我的错;我已经搭救了那人。’再举一例,人若喂养懒汉,不逼他去工作,对他说,请到我家卧室里去,躺在床上;干嘛累坏自己呢?这样做的人就是在纵容懒惰。再有,人若把品德败坏的人提拔到高位上,他们就会在位子上胡作非为。谁看不出这类仁爱行为根本不是从对正义的爱连同判断那里发出的?
“另一方面,人有可能通过看似行恶而行善。例如,一名法官将一个坏人无罪释放,因为他痛哭流涕、言辞恳切地乞求法官原谅他,理由是他是其邻舍。但事实上,当这个法官依法处罚这个坏人时,他才是实践了仁爱的行为。因为他这样做就会避免此人进一步作恶,成为社会的害虫,而社会则是更高程度的邻舍,与此同时,他还预防了不公正判决的丑闻。谁不知道主人严惩做错事的仆人是为了仆人好,父母严惩做错事的子女是为了子女好?地狱里的人也一样,他们全都喜欢作恶。他们被关在监狱中,一旦作恶,就会受到惩罚,主为了纠正他们而准许惩罚。这是因为主是正义本身,凡祂所做的,都是出于判断本身做的。
“由此清楚看出,就象刚才所说,为何属灵的仁爱是出于对正义之爱而凭着判断行出的,并且这爱唯独出于主神救主这一源头。这是因为一切仁之善皆来自主,因为祂说:
在我里面的,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还有:
祂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一切对正义之爱连同判断唯独出于天堂之神这一源头,祂是正义本身,是人类一切判断力的源头(耶利米书23:5;33:15)。
“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坐在两边长凳上的人所作的有关仁爱的全部发言,即:仁爱是信仰所激发的道德;仁爱是怜悯所激发的虔诚;仁爱就是向善人和恶人行善;仁爱就是以各种方式为亲友服务;仁爱就是扶贫济困;仁爱就是建造收容所、医院、孤儿院和招待所,资助他们;仁爱就是捐建教会,善待牧师;仁爱就是昔日基督徒的兄弟情谊;仁爱就是要宽恕每个人的过错;当所有这些是出于对正义的爱而凭着判断做出的时,它们就是仁爱的杰出例证。否则,它们就不是仁爱,只不过像是与源泉断开的小溪,或从树上折断的枝子;因为真正的仁爱就是信主,在一切工作和职业中公平公正地行事。所以,凡通过主热爱正义,并凭判断实践它的,就是仁爱的形像和样式。”
这番话讲完之后,现场缄默无声,就是那些通过内在人看到并承认某事的确如此,然而尚未在外在人中做到之人所保持的那种缄默;我能从他们的脸上发觉这一点。但就在这时,我突然从他们的视线中消失了,因为我从灵里再度进入肉体。属世人由于披着一具肉体,故不为属灵人,即精灵或天使所见,而他们也不为属世人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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