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4

364a.启6:4.

364a.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圣治 #310

310.⑴什么是人自

310.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当人们确信表象,并视之为真理,尤其确信这一表象: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一切,圣治除了是某种普遍之物外,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就专注于自己的谨慎;但这种普遍之物若非由具体细节构成,是不可能的,如前所示(201节)。这些人还陷入幻觉,因为被确认为真理的一切表象都会变成幻觉;并且他们照着通过幻觉确认的程度而变成唯物主义者,甚至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只相信通过某种身体感官,尤其通过视觉感知到的东西,因为视觉尤其与思维行如一体。这种人最终会变得感官化;他们若确认支持自然反对神,就会关闭其心智的内层,可以说蒙上一层面纱。从那时起,他们就在这面纱之下思考,就好像它上面什么东西也没有一样。古人称这些感官人为“知识树的蛇”;在灵界,他们说,像这样的人因固执己见,故关闭了其心智的内层,甚至一直关闭到鼻子。因为“鼻子”表示对真理的感知,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这种感知。我需要描述一下这种人是什么样子。

他们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是巧辩家;他们称精明和狡猾为聪明和智慧,他们也不知道别的。凡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尤其那些敬拜神并承认圣治的人,他们一律视其为简单和愚蠢。他们对其心智的内部原理知之甚少,就像那些被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人,就是那些视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本身为无足轻重的人。即便他们反驳这些罪行,那也只是为了小心谨慎,不让他们的本性暴露出来。

论到人在世上的生命,他们只认为它就像动物的生命;论到人死后的生命,则认为它就像从尸体或坟墓中冒上来,然后又沉回去,从而死亡的活雾。这种疯狂带来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是由空气做的。在这些唯物主义者当中,凡被迫相信永生的人都认为灵魂就具有这种性质,因而不能看、听或说,故又瞎又聋又哑,只能在自己那点空气中思考。他们说,灵魂怎会是别的东西呢?外在感官不是随着肉体一起死亡了吗?灵魂在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如何能再次获得它们?他们之所以执着于这些观念,是因为他们只能以这种感官方式,不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死后灵魂的状态。没有这种物质概念,他们就会丧失永生的信念。他们尤其将自我之爱证实,称其为生命之火,认为它对国家的各种功用有激励作用。这使得他们成为自己的偶像;他们的思维因是幻觉并基于幻觉,故是虚假的形像。他们因赞成欲望的快乐,故是撒旦和魔鬼。那些确认恶欲,或将其证实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把这些恶欲行出来的人被称为魔鬼。

我被恩准知道最狡猾的感官人是什么样子。他们的地狱在后面的深处,他们不想叫人发现。因此,他们在那里看上去就像幽灵(就是他们的幻觉)那样到处飞。他们被称为魔鬼。他们当中有些人曾被放出地狱,好叫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立刻附到我的脖子上,就在我的后枕骨下面,从那里进入我的情感。他们不想进入我的思维,而是巧妙地避开它们。他们接连改变我的情感,不知不觉地把我的心情转到对立面,也就是转到恶欲;他们并不触及我的思维,所以若不是主阻止,他们会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扭曲并反转我的情感。

那些在世时不相信圣治的存在,只寻找他人身上的情欲和渴望,从而迷惑他们,直到彻底掌控他们的人就会变成这个样子。由于他们暗中做起这种事来如此巧妙、狡猾,以致其他人毫无察觉,还由于他们死后仍保持这种性质,所以一进入灵界,他们就被扔进这个地狱。在天堂之光下,他们看上去似乎没有鼻子;奇怪的是,他们虽如此狡诈,却比其他人更感官化。正因古人将感官人称为蛇,还因这种人在推理辩论方面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和灵巧,所以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

主说:

所以你们要谨慎如蛇,单纯如鸽子。(马太福音10:16)

经上(启示录20:2)如此描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旦的龙:

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9)

“七头”表示狡猾,“十角”表示通过谬论或扭曲而说服的能力,“七个冠冕”表示遭到亵渎的圣言和教会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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