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4

364a. 启6:4

364a.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 “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

SS17.主在世时通

SS17.主在世时通过对应说话,因此,当从属世的角度说话时,祂也从属灵的角度说话。这一点从祂的比喻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比喻中的一字一句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带着灯里的油。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里有嚷叫,看哪,新郎来了,她们出来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把你们的油分一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不行,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只有知道灵义的存在和性质的人才能看出这个比喻的细节中有一个灵义,因而有某种神圣的神性事物。就灵义而言,“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睡着了”和“醒来”表示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无法再获取这种良善,所以尽管他们拿着灯来,并且也买了油来到婚礼的门前,然而新郎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因在于,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他仍是他活在世上时的那种人。

由此可见,主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新郎”表示主;“天国”表示教会;“婚筵”或“婚礼”表示主与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睡着了”表示一种属世状态;“买”表示为自己获取;“门”表示进入天堂的入口;“不认识她们”当由主来说时,表示不在祂的爱里面,这一切从预言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正因“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所以预言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子或女儿。正因“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以色列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膏抹。其它一切比喻,以及主所说并记录在福音书中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一切神迹,也就是神性行为,同样如此,因为它们表示那些主即将在其中重新建立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如得以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要获得聪明,或被赐予理解力;得以听见的聋子表示那些从未听说主和圣言的人要听从并顺服;复活的死人表示那些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本来要灭亡的人将活过来,等等。这就是主回答约翰门徒的话的含义,约翰曾派他们去问祂是不是将要来的那一位;主回答说:

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报告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见福音。(马太福音11:3—5)

此外,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包含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使得这些神迹成为神性,并把它们与那些不是神性的事物区分开来。举这几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何为灵义,并说明这灵义就存在于整部圣言及其每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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