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节)清楚可知;因为活物是指基路伯,“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保护是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祂;“基路伯”在相对意义上表示至内层天堂(参看AE 152, 277, 3l3a, 322节)。“基路伯”也表示至内层天堂,因为这层天堂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若不通过天堂,主无法被靠近,凡不具有该天堂良善的东西都不允许进入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活物或基路伯有四个,因为“四”表示结合为一体,这是与在那里的人的结合;事实上,主通过来自祂的对祂的爱如此与他们结合。因此,所看到的是四个。由此也清楚可知,此处第二个活物与第一个所表相同,第三个与下文中的第四个所表相同。“四”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1686, 8877, 9601, 9674节)。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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