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启1:7.“看哪,祂驾云而来”表示主即将通过内义在圣言中揭示祂自己。这从“来”和“云”的含义清楚可知:“来”当论及主时,是指揭示祂自己;“云”是指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字面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由于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包含内义或灵义,所以“驾云而来”表示通过内义或灵义揭示祂自己。“云”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云以各种光出现;在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以火光出现,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以明亮的白光出现,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以更暗淡的光出现。在那里,众所周知,云表示从主经由天使而来的神性真理;因为当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之光本身经由天使而来时,它就显现为一团云,这云更稀还是更密则取决于他们的聪明。我经常看见这些云,也感知到它们表示什么。这就是为何“云”,就是诸如出现在世人眼前的那些云,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由于字面上的圣言是终端的神性真理,所以这就是“云”的含义。
人若不知道“云”具有这种含义,会以为主为了最后的审判即将驾云而来,以荣耀出现,正如祂在福音书中所说的,在那里,祂说: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 路加福音21:27)
那里所论述的“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那时主的降临就是在圣言中通过内义对祂自己和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揭示。主只在圣言中揭示祂自己,并且只通过内义揭示祂自己。“能力”和“荣耀”也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如今这一切都应验了,即时代完结了,最后的审判完成了;主已经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也就是揭开了圣言的内义,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全文,以及《天堂与地狱》,1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9–266节。“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参看《属天的奥秘》,4535, 10622节);“主的降临”表示通过内义对神性真理的揭示(AC 3900, 4060节);“云”表示圣言的字义(AC 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荣耀”表示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内义,因为这内义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AC 5922,9429, 10574节);经上之所以说主将带着能力降临,是因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 539节)。主对大祭司说的话所表相同:
主对大祭司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是指祂的全能;“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对圣言中关于祂自己的神性真理的揭示,因为祂已经揭示了祂自己,也已经应验了包含在尤其论述其人身荣耀的内义中的一切。
在以下经文中,“云”所表相同;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但以理书7:13)
启示录: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冠冕。(启示录14:14, 16)
以赛亚书:
耶和华坐在轻快的云上。(以赛亚书19:1)
诗篇:
你们要向神歌唱,歌颂祂的名;颂扬那驾云的。(诗篇68:4)
又:
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3)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能照着字义来理解,也就是理解为耶和华坐在云上,祂驾着云,祂用云彩为车辇?作属灵思考的人会知道耶和华存在于祂的神性真理中,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从而知道“云”在那里表示什么;因此,经上说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因为“车”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321, 8215节)。
在以下地方同样如此;以赛亚书:
诸天哪,自上而滴,愿高云降下公义。(以赛亚书45:8)
那鸿书:
耶和华的道路有云,有暴风雨,云彩是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诗篇: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威荣在以色列之上,祂的能力在高云中。(诗篇68:34)
又:
云中确实的见证。(诗篇89:37)
摩西五经:
没有谁能比耶书仑的神,祂为帮助你,乘在天空,腾云显威荣。(申命记33:26)
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什么:
云彩充满了内院。(以西结书10:3–4)
以及摩西五经反复提到的停歇在帐幕上的云;耶稣变像时以荣耀出现,一朵云彩遮盖三个门徒,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对他们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17:1–10; 马可福音9:1–11; 路加福音9:28–36)。也可参看《宇宙星球》171节关于主出现在云中的天使们中间的内容。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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