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启1:7.“看哪,祂驾云而来”表示主即将通过内义在圣言中揭示祂自己。这从“来”和“云”的含义清楚可知:“来”当论及主时,是指揭示祂自己;“云”是指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字面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由于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包含内义或灵义,所以“驾云而来”表示通过内义或灵义揭示祂自己。“云”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云以各种光出现;在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以火光出现,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以明亮的白光出现,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以更暗淡的光出现。在那里,众所周知,云表示从主经由天使而来的神性真理;因为当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之光本身经由天使而来时,它就显现为一团云,这云更稀还是更密则取决于他们的聪明。我经常看见这些云,也感知到它们表示什么。这就是为何“云”,就是诸如出现在世人眼前的那些云,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由于字面上的圣言是终端的神性真理,所以这就是“云”的含义。
人若不知道“云”具有这种含义,会以为主为了最后的审判即将驾云而来,以荣耀出现,正如祂在福音书中所说的,在那里,祂说: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 路加福音21:27)
那里所论述的“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那时主的降临就是在圣言中通过内义对祂自己和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揭示。主只在圣言中揭示祂自己,并且只通过内义揭示祂自己。“能力”和“荣耀”也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如今这一切都应验了,即时代完结了,最后的审判完成了;主已经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也就是揭开了圣言的内义,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全文,以及《天堂与地狱》1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9–266节。“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参看《属天的奥秘》,4535, 10622节);“主的降临”表示通过内义对神性真理的揭示(3900, 4060节);“云”表示圣言的字义(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荣耀”表示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内义,因为这内义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5922,9429, 10574节);经上之所以说主将带着能力降临,是因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 539节)。主对大祭司说的话所表相同:
主对大祭司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是指祂的全能;“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对圣言中关于祂自己的神性真理的揭示,因为祂已经揭示了祂自己,也已经应验了包含在尤其论述其人身荣耀的内义中的一切。
在以下经文中,“云”所表相同;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但以理书7:13)
启示录: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冠冕。(启示录14:14, 16)
以赛亚书:
耶和华坐在轻快的云上。(以赛亚书19:1)
诗篇:
你们要向神歌唱,歌颂祂的名;颂扬那驾云的。(诗篇68:4)
又:
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3)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能照着字义来理解,也就是理解为耶和华坐在云上,祂驾着云,祂用云彩为车辇?作属灵思考的人会知道耶和华存在于祂的神性真理中,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从而知道“云”在那里表示什么;因此,经上说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因为“车”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321, 8215节)。
在以下地方同样如此;以赛亚书:
诸天哪,自上而滴,愿高云降下公义。(以赛亚书45:8)
那鸿书:
耶和华的道路有云,有暴风雨,云彩是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诗篇: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威荣在以色列之上,祂的能力在高云中。(诗篇68:34)
又:
云中确实的见证。(诗篇89:37)
摩西五经:
没有谁能比耶书仑的神,祂为帮助你,乘在天空,腾云显威荣。(申命记33:26)
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什么:
云彩充满了内院。(以西结书10:3–4)
以及摩西五经反复提到的停歇在帐幕上的云;耶稣变像时以荣耀出现,一朵云彩遮盖三个门徒,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对他们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17:1–10; 马可福音9:1–11; 路加福音9:28–36)。也可参看《宇宙星球》171节关于主出现在云中的天使们中间的内容。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