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9.“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这从“征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征服”是指属灵地征服,属灵地征服就是制伏邪恶和虚假;但由于只有当这些被主移除时,它们才被征服,所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虚假。邪恶和虚假被移除,而不是被消灭,或人从它们当中退出,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节; 《属天的奥秘》,865, 868, 887, 894, 929, 1581, 2116,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9338, 9446–9448, 9451, 10057, 10060节)。经上说“祂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祂出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并可以征服”表示后来移除它们,直到永远;因为在世上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就永远征服了它们;事实上,人由于过去的生活而在生命结束时如何,他就永远如何。“征服”表示属灵地征服,因为圣言在其至内层是属灵的,或在其至内层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世俗事物;字义中的世俗事物只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的灵义,属灵事物终止于这个基础,并在其中。以下经文中的“征服或得胜、胜了”具有同样的含义。
启示录: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又:
得胜的,必拥有一切,我要给他作神,他要给我作儿子。(启示录2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主“胜了世界”表示祂征服了所有地狱;因为“世界”在此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它们都来自地狱(如在约翰福音8:23; 12:31; 14:17, 19, 30; 15:18, 19; 16:8, 11; 17:9, 14, 16)。
在以赛亚书,当论及主时,“征服”具有同样的含义: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但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以赛亚书63:1, 3, 6)
此处论述了主,祂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在此由“以东,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来表示,“祂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圣言中(参看AE 195c节)。“衣服”在此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它包含包裹的真理,字义是灵义的一件衣服。由于字义上的圣言被犹太人撕裂,神性真理由此被玷污,所以经上说“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波斯拉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终端,也就是字义,“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表示那些如过去犹太人所行的,以及如今许多人所行的那样,把字义抢夺来支持自己的爱和从那里所孕育的原则之人对真理的错误解释和应用;这一点由“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来表示。主独自作战,这一点由“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来表示,“酒榨”表示从神性真理与虚假争战,因为酒在酒榨里面从葡萄中被压榨出来,“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表示独自,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表示主征服众地狱;经上因酒榨而说“我踹下”、“我践踏”,它们表示祂摧毁;经上说“发怒”和“发烈怒”,是因为地狱被摧毁了;这在字义上被归于主,尽管怒气和烈怒并不属于祂,只属于那些反对祂的人;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经上都是根据表象而如此说的。这些人被征服,并判入地狱,这一点由“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来表示,“在地上”表示进入诅咒,因而进入地狱。“地”也表示诅咒(可参看AE 304g节)。
10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最后的审判。这从“像贼一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降临和那时最后的审判;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马太福音6:19, 20; 24:42, 43; 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2:9; 何西阿书7:1)也一样。这就是“像贼一样来”的含义,因为夺走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摧毁教会,就像盗贼夺走财富,抢劫一户人家一样,被归于主;还因为那时教会在黑夜和黑暗之中,也就是说,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黑夜”,那时占上风的虚假被称为“黑暗”;盗贼趁天黑的时候在夜里到来。这就是为何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被比作贼(参看AE 193节)。
(关于第六诫续)
通奸是地狱,因而是可憎的,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不同的种子或精子混和在一个女人的子宫里。男人的种子或精子里面隐藏着男人生命的至内层,因而隐藏着一个新生命的雏形或开始;它因这一事实而是神圣的。将它与其他男人的至内层和雏形共融,如在通奸中所发生的那样,就是亵渎。这就是为何通奸是地狱,又为何地狱一般被称为通奸。由于只有腐败的东西(也来自属灵源头)能从这种混和中存在,所以可知,通奸是可憎的。
因此,地狱的妓院里会出现各种肮脏的东西;当天堂之光照进妓院时,只见奸妇与奸夫像猪一样躺在自己的污秽中;令人惊奇的是,当在污秽中间时,他们像猪一样在自己的快乐中。但这些妓院都是关着的,因为当它们打开时,一种引起恶心呕吐的恶臭就会散发出来。贞洁的婚姻则完全不同;在贞洁的婚姻中,男人的生命通过种子或精子将自己添加到妻子的生命中;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由此而来,他们因这种结合不再是二,而是一体。婚姻之爱照着这种结合而增长,天堂的一切良善则与它一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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