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9.“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这从“征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征服”是指属灵地征服,属灵地征服就是制伏邪恶和虚假;但由于只有当这些被主移除时,它们才被征服,所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虚假。邪恶和虚假被移除,而不是被消灭,或人从它们当中退出,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节; 《属天的奥秘》,865, 868, 887, 894, 929, 1581, 2116,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9338, 9446–9448, 9451, 10057, 10060节)。经上说“祂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祂出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并可以征服”表示后来移除它们,直到永远;因为在世上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就永远征服了它们;事实上,人由于过去的生活而在生命结束时如何,他就永远如何。“征服”表示属灵地征服,因为圣言在其至内层是属灵的,或在其至内层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世俗事物;字义中的世俗事物只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的灵义,属灵事物终止于这个基础,并在其中。以下经文中的“征服或得胜、胜了”具有同样的含义。
启示录: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又:
得胜的,必拥有一切,我要给他作神,他要给我作儿子。(启示录2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主“胜了世界”表示祂征服了所有地狱;因为“世界”在此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它们都来自地狱(如在约翰福音8:23; 12:31; 14:17, 19, 30; 15:18, 19; 16:8, 11; 17:9, 14, 16)。
在以赛亚书,当论及主时,“征服”具有同样的含义: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但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以赛亚书63:1, 3, 6)
此处论述了主,祂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在此由“以东,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来表示,“祂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圣言中(参看AE 195c节)。“衣服”在此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它包含包裹的真理,字义是灵义的一件衣服。由于字义上的圣言被犹太人撕裂,神性真理由此被玷污,所以经上说“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波斯拉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终端,也就是字义,“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表示那些如过去犹太人所行的,以及如今许多人所行的那样,把字义抢夺来支持自己的爱和从那里所孕育的原则之人对真理的错误解释和应用;这一点由“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来表示。主独自作战,这一点由“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来表示,“酒榨”表示从神性真理与虚假争战,因为酒在酒榨里面从葡萄中被压榨出来,“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表示独自,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表示主征服众地狱;经上因酒榨而说“我踹下”、“我践踏”,它们表示祂摧毁;经上说“发怒”和“发烈怒”,是因为地狱被摧毁了;这在字义上被归于主,尽管怒气和烈怒并不属于祂,只属于那些反对祂的人;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经上都是根据表象而如此说的。这些人被征服,并判入地狱,这一点由“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来表示,“在地上”表示进入诅咒,因而进入地狱。“地”也表示诅咒(可参看AE 304g节)。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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