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属灵的争战时,如此处,“冠冕”是指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此处论述的是属灵的争战,这一点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在前文,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拿着弓”,“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人从该教义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下文,经上说“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这句话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胜利,所以“冠冕”在此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
在论述试探的地方,“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试探就是属灵的争战,如在这本书的第二章,那里出现了这些话:
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
此处“冠冕”表示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E 126节)。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合在一起就是永生,因为真正的天堂生命就在于智慧和永恒的幸福。殉道者的“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他们处于苦难,“忠信至死”,也处于试探,并得胜。此外,死后,冠冕就赐给他们;但为免得他们因此将尊贵归于自己,从而染上傲慢,他们就把这些冠冕从头上摘下来。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灵义上的战争,也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王”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在古代,当人们拥有对应的知识和代表时,君王在战场上就将冠冕戴在头上,将镯子戴在手臂上,这一点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少年人,就是亚玛力人的儿子,告诉大卫,扫罗和约拿单死了;他说,我来到基利波山,看见扫罗伏在自己枪上,有战车、首领紧紧地追他。他对我说,请你来将我杀死。我站在他对面,把他杀死,拿了他头上的冠冕、臂上的镯子,把它们带来给你。(撒母耳记下1:6, 8–10)
那时,战场上的冠冕是争战的标志,手臂上的镯子是能力的标志,每一个都反对邪恶和虚假。圣言的所有地方,甚至历史部分中的战斗也都表示这些争战。“手臂上的镯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3105节)。“冠冕”进一步表示什么,“冠冕”一般表示什么(参看AE 272节)。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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