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属灵的争战时,如此处,“冠冕”是指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此处论述的是属灵的争战,这一点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在前文,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拿着弓”,“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人从该教义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下文,经上说“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这句话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胜利,所以“冠冕”在此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
在论述试探的地方,“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试探就是属灵的争战,如在这本书的第二章,那里出现了这些话:
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
此处“冠冕”表示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E 126节)。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合在一起就是永生,因为真正的天堂生命就在于智慧和永恒的幸福。殉道者的“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他们处于苦难,“忠信至死”,也处于试探,并得胜。此外,死后,冠冕就赐给他们;但为免得他们因此将尊贵归于自己,从而染上傲慢,他们就把这些冠冕从头上摘下来。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灵义上的战争,也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王”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在古代,当人们拥有对应的知识和代表时,君王在战场上就将冠冕戴在头上,将镯子戴在手臂上,这一点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少年人,就是亚玛力人的儿子,告诉大卫,扫罗和约拿单死了;他说,我来到基利波山,看见扫罗伏在自己枪上,有战车、首领紧紧地追他。他对我说,请你来将我杀死。我站在他对面,把他杀死,拿了他头上的冠冕、臂上的镯子,把它们带来给你。(撒母耳记下1:6, 8–10)
那时,战场上的冠冕是争战的标志,手臂上的镯子是能力的标志,每一个都反对邪恶和虚假。圣言的所有地方,甚至历史部分中的战斗也都表示这些争战。“手臂上的镯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3105节)。“冠冕”进一步表示什么,“冠冕”一般表示什么(参看AE 272节)。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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