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6

356.“骑在马上的

356.“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来自那理解力的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这从“骑在马上的”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弓”是指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弓”表示该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此处首先说一说教义: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包含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字义由诸如在世界及其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由此可知,字义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然而却适合简单人理解,简单人没有把自己的观念提升到诸如他们眼前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因此,它也包含诸如看上去不属灵的那类事物,尽管整部圣言本身内在是纯属灵的,因为它是神性。因此,字义里面有许多事物不能充当现今教会的教义,并有许多事物能被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原则,异端由此产生;然而,也有许多混和的事物,教义能从这些事物中被搜集和形成,尤其生活的教义,也就是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

但从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在那里看到确认的一切事物,以及许多从其他人眼前隐藏的事物;他也不会让自己被圣言中那些似乎不一致,并且他所不理解的事物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为他在其中所看到的教义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清晰的,其它事物对他来说则是模糊的。因此,由纯正真理构成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而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它就像没有灯的烛台,被置于暗处,藉着它,在那里不能看到、知道、找到或发现任何有助于拯救的东西。此外,如此阅读的人可能会被引入心智出于某种爱所倾向,或被某个原则所吸引到的各种错误中。由此可见,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从教义可以看到在自己的光和自己秩序中的真理,但从没有教义的圣言却看不到,这从刚才所说的清楚可知。若不能看到真理,也就不能看到虚假和邪恶,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对立面;然而,与邪恶和虚假的一切争战都来自真理,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进行。因此,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很容易通过一种错误的解释和对圣言字义的应用而确认邪恶和虚假,由此为虚假而与真理争战,为邪恶而与良善争战;因此,这个人没有被改造;因为人通过驱散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将真理应用于生活而得以改造。这就是此处所看到的“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所表示的;因为“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弓”表示仁与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这一点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清楚看出来,即:没有教义,就不理解圣言,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因为人通过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移除邪恶和虚假而变得属灵;没有教义,他不知道这些真理;没有教义,就不能移除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没有这两者,人不会被改造,因而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仍然属世,并通过属世的圣言字义、通过错误地解释和应用它来确认他的属世生活。之所以说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是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没有圣言,因而对主一无所知;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变得属灵;然而,所有承认一位神,并以人的形式敬拜祂,照着与圣言一致的宗教原则活在仁爱中的人都被主预备接受属灵生命,并在来世确实接受它(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313–328节; AE 107, 195a节)。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重生通过“水和灵”,也就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6节; 基督教界的施洗是重生的一个标志和纪念,该书202–209节)。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是这样,主在它里面;因为主在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里面;因此,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从神性真理,也不是从主来制定它。此外,圣言的细节有灵义在里面,天堂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天堂与教会通过圣言有一种结合;所以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在与天堂的结合中来制定它,然而一切光照都来自这种结合。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由此明显可知,教义要从圣言,而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就处于来自主的光照;由于像这样的人实行真理,所以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因为那是终端意义,灵义就在其中;因此,当教义被字义证实时,教会的教义也是天堂的教义,通过对应而有结合。仅用以下事实来说明这一点:当人思考任何真理,并通过字义来证实它时,它就在天堂被感知到;但如果他没有证实它,则不然;因为字义是属灵观念,也就是天使观念终止于其中的基础,就像话语是思维的意义落入其中,并与别人交流的基础一样。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以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证实;只是这不是提出它的地方。


诠释启示录 #1136

1136.“一时之间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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