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来自那理解力的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这从“骑在马上的”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弓”是指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弓”表示该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此处首先说一说教义: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包含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字义由诸如在世界及其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由此可知,字义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然而却适合简单人理解,简单人没有把自己的观念提升到诸如他们眼前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因此,它也包含诸如看上去不属灵的那类事物,尽管整部圣言本身内在是纯属灵的,因为它是神性。因此,字义里面有许多事物不能充当现今教会的教义,并有许多事物能被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原则,异端由此产生;然而,也有许多混和的事物,教义能从这些事物中被搜集和形成,尤其生活的教义,也就是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
但从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在那里看到确认的一切事物,以及许多从其他人眼前隐藏的事物;他也不会让自己被圣言中那些似乎不一致,并且他所不理解的事物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为他在其中所看到的教义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清晰的,其它事物对他来说则是模糊的。因此,由纯正真理构成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而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它就像没有灯的烛台,被置于暗处,藉着它,在那里不能看到、知道、找到或发现任何有助于拯救的东西。此外,如此阅读的人可能会被引入心智出于某种爱所倾向,或被某个原则所吸引到的各种错误中。由此可见,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从教义可以看到在自己的光和自己秩序中的真理,但从没有教义的圣言却看不到,这从刚才所说的清楚可知。若不能看到真理,也就不能看到虚假和邪恶,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对立面;然而,与邪恶和虚假的一切争战都来自真理,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进行。因此,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很容易通过一种错误的解释和对圣言字义的应用而确认邪恶和虚假,由此为虚假而与真理争战,为邪恶而与良善争战;因此,这个人没有被改造;因为人通过驱散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将真理应用于生活而得以改造。这就是此处所看到的“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所表示的;因为“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弓”表示仁与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这一点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清楚看出来,即:没有教义,就不理解圣言,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因为人通过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移除邪恶和虚假而变得属灵;没有教义,他不知道这些真理;没有教义,就不能移除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没有这两者,人不会被改造,因而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仍然属世,并通过属世的圣言字义、通过错误地解释和应用它来确认他的属世生活。之所以说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是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没有圣言,因而对主一无所知;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变得属灵;然而,所有承认一位神,并以人的形式敬拜祂,照着与圣言一致的宗教原则活在仁爱中的人都被主预备接受属灵生命,并在来世确实接受它(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313–328节; AE 107, 195a节)。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重生通过“水和灵”,也就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6节; 基督教界的施洗是重生的一个标志和纪念,该书202–209节)。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是这样,主在它里面;因为主在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里面;因此,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从神性真理,也不是从主来制定它。此外,圣言的细节有灵义在里面,天堂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天堂与教会通过圣言有一种结合;所以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在与天堂的结合中来制定它,然而一切光照都来自这种结合。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由此明显可知,教义要从圣言,而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就处于来自主的光照;由于像这样的人实行真理,所以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因为那是终端意义,灵义就在其中;因此,当教义被字义证实时,教会的教义也是天堂的教义,通过对应而有结合。仅用以下事实来说明这一点:当人思考任何真理,并通过字义来证实它时,它就在天堂被感知到;但如果他没有证实它,则不然;因为字义是属灵观念,也就是天使观念终止于其中的基础,就像话语是思维的意义落入其中,并与别人交流的基础一样。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以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证实;只是这不是提出它的地方。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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