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来自那理解力的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这从“骑在马上的”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弓”是指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弓”表示该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此处首先说一说教义: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包含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字义由诸如在世界及其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由此可知,字义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然而却适合简单人理解,简单人没有把自己的观念提升到诸如他们眼前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因此,它也包含诸如看上去不属灵的那类事物,尽管整部圣言本身内在是纯属灵的,因为它是神性。因此,字义里面有许多事物不能充当现今教会的教义,并有许多事物能被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原则,异端由此产生;然而,也有许多混和的事物,教义能从这些事物中被搜集和形成,尤其生活的教义,也就是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
但从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在那里看到确认的一切事物,以及许多从其他人眼前隐藏的事物;他也不会让自己被圣言中那些似乎不一致,并且他所不理解的事物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为他在其中所看到的教义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清晰的,其它事物对他来说则是模糊的。因此,由纯正真理构成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而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它就像没有灯的烛台,被置于暗处,藉着它,在那里不能看到、知道、找到或发现任何有助于拯救的东西。此外,如此阅读的人可能会被引入心智出于某种爱所倾向,或被某个原则所吸引到的各种错误中。由此可见,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从教义可以看到在自己的光和自己秩序中的真理,但从没有教义的圣言却看不到,这从刚才所说的清楚可知。若不能看到真理,也就不能看到虚假和邪恶,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对立面;然而,与邪恶和虚假的一切争战都来自真理,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进行。因此,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很容易通过一种错误的解释和对圣言字义的应用而确认邪恶和虚假,由此为虚假而与真理争战,为邪恶而与良善争战;因此,这个人没有被改造;因为人通过驱散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将真理应用于生活而得以改造。这就是此处所看到的“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所表示的;因为“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弓”表示仁与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这一点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清楚看出来,即:没有教义,就不理解圣言,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因为人通过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移除邪恶和虚假而变得属灵;没有教义,他不知道这些真理;没有教义,就不能移除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没有这两者,人不会被改造,因而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仍然属世,并通过属世的圣言字义、通过错误地解释和应用它来确认他的属世生活。之所以说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是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没有圣言,因而对主一无所知;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变得属灵;然而,所有承认一位神,并以人的形式敬拜祂,照着与圣言一致的宗教原则活在仁爱中的人都被主预备接受属灵生命,并在来世确实接受它(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313–328节; AE 107, 195a节)。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重生通过“水和灵”,也就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6节; 基督教界的施洗是重生的一个标志和纪念,该书202–209节)。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是这样,主在它里面;因为主在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里面;因此,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从神性真理,也不是从主来制定它。此外,圣言的细节有灵义在里面,天堂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天堂与教会通过圣言有一种结合;所以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在与天堂的结合中来制定它,然而一切光照都来自这种结合。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由此明显可知,教义要从圣言,而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就处于来自主的光照;由于像这样的人实行真理,所以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因为那是终端意义,灵义就在其中;因此,当教义被字义证实时,教会的教义也是天堂的教义,通过对应而有结合。仅用以下事实来说明这一点:当人思考任何真理,并通过字义来证实它时,它就在天堂被感知到;但如果他没有证实它,则不然;因为字义是属灵观念,也就是天使观念终止于其中的基础,就像话语是思维的意义落入其中,并与别人交流的基础一样。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以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证实;只是这不是提出它的地方。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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