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4

354.“你来看”表

354.“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这从“来”和“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任何事物变得可见时,“来”是指给予注意;因为“来”在灵义上表示以视觉来接近,因而表示给予注意;一切注意也都是视觉在物体上的出现。“看”是指感知,因为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参看AE 11, 260节);它在此表示感知,因为这“看”出于至内层天堂;事实上,从至内层天堂出来的,被感知到,但从中间天堂出来的,则被理解,因为至内层天堂处于爱之良善;而中间天堂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一切感知都来自良善,一切理解都来自真理(对此,可参看AE 307节; 至于什么是感知,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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