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1

351.启6:1.“

351.启6:1.“我看见”表示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这从约翰所看见的事物清楚可知,本章和下文描述了这些事物,它们是指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揭开主手里的书卷的七印,然后看到的事物是四匹马,一匹白的,一匹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后来看到的是那些为神的圣言被杀之人的灵魂,以及地震,最后是拿着七枝号筒的七位天使。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这从以内义观之的细节可以看出来。之所以说拥有圣言的教会,是因为主的教会在全世界,但就特定意义而言,则在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这本预言书尤其论述了那些属于这个教会的人之状态,此处是总体上论述,而后来则是具体地论述。之所以尤其论述这个教会,是因为主,因而天堂天使都通过圣言与这个地球上的人同在;事实上,圣言是通过纯对应关系写成的;主与天堂天使由此也与那些在教会周围或外面的人同在,这些人被称为外邦人。这从《天堂与地狱》(114, 303–310节)关于天堂与教会之人藉由圣言的结合所提到和说明的事物,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4, 246, 255–266节)明显看出来。

整个世界的教会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因为它与天使天堂构成一体。它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在这个人里面,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就像心和肺;教会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中间就像心脏,在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中间就像肺脏;因此,正如身体的所有肢体、内脏和器官都从心和肺,以及它们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同在活着,全地所有构成普世教会的人都从拥有圣言的教会活着;因为主从那里以爱和光流入,复活并光照所有处于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的人,无论他们在哪里。天堂之光,或来自这个地球的天堂天使所在的光,通过圣言来自主;光从那里,如同从一个中心朝各个方向照射到周围,因而照射到在那里的人;如前所述,这些人就是在我们教会之外的外邦人。但在天上,光的这种照射是由主实现的;凡在天上所做的,也会流入世人的心智,因为世人的心智与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构成一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本预言书尤其论述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然后也论述那些属于没有圣言的教会的人,尽管不是最近的,因为对那些在周围之人的安排遵循那些在中心的人所处的秩序。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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