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启6:1.“我看见”表示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这从约翰所看见的事物清楚可知,本章和下文描述了这些事物,它们是指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揭开主手里的书卷的七印,然后看到的事物是四匹马,一匹白的,一匹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后来看到的是那些为神的圣言被杀之人的灵魂,以及地震,最后是拿着七枝号筒的七位天使。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这从以内义观之的细节可以看出来。之所以说拥有圣言的教会,是因为主的教会在全世界,但就特定意义而言,则在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这本预言书尤其论述了那些属于这个教会的人之状态,此处是总体上论述,而后来则是具体地论述。之所以尤其论述这个教会,是因为主,因而天堂天使都通过圣言与这个地球上的人同在;事实上,圣言是通过纯对应关系写成的;主与天堂天使由此也与那些在教会周围或外面的人同在,这些人被称为外邦人。这从《天堂与地狱》(114, 303–310节)关于天堂与教会之人藉由圣言的结合所提到和说明的事物,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4, 246, 255–266节)明显看出来。
整个世界的教会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因为它与天使天堂构成一体。它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在这个人里面,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就像心和肺;教会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中间就像心脏,在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中间就像肺脏;因此,正如身体的所有肢体、内脏和器官都从心和肺,以及它们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同在活着,全地所有构成普世教会的人都从拥有圣言的教会活着;因为主从那里以爱和光流入,复活并光照所有处于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的人,无论他们在哪里。天堂之光,或来自这个地球的天堂天使所在的光,通过圣言来自主;光从那里,如同从一个中心朝各个方向照射到周围,因而照射到在那里的人;如前所述,这些人就是在我们教会之外的外邦人。但在天上,光的这种照射是由主实现的;凡在天上所做的,也会流入世人的心智,因为世人的心智与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构成一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本预言书尤其论述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然后也论述那些属于没有圣言的教会的人,尽管不是最近的,因为对那些在周围之人的安排遵循那些在中心的人所处的秩序。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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