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0

启示录61.我看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

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

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

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

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诠  释

350.启6:1–2.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我看见”表示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351节);“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从主那里第一次显现(352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53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54节)。

“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355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通过该教义得以维持,它们也通过该教义被驱散(356—357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358节);“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359节)。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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