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
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
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
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
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诠 释
350.启6:1–2.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我看见”表示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351节);“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从主那里第一次显现(352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53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54节)。
“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355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通过该教义得以维持,它们也通过该教义被驱散(356, 357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358节);“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359节)。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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