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9

349a. “二十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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