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827a.“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参看刚才AE 826节);“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这一切从圣言的字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因此,“造个像”表示制定一个条例或法令,他们只应以这种方式来教导和相信;这也是接受分离之信的教义的各个教会所做的。这就是“像”的含义,因为在灵界,一切属灵事物都可以通过形像,以及偶像来显示;教义的细节可以通过它们被描绘,或说它们可以用肖像来呈现教义的细节,我也见过有人做这种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形像和偶像具有这种含义。偶像表示教义的虚假(可参看AE 587,650d, 654h, 780a节)。故此处“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在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中间,被造的形像代表他们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以色列人因倾向于偶像崇拜而被禁止造它们,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因此,为叫人们知道形像具有这种含义,我要从圣言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摩西五经: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敬拜它们。(出埃及记20:4, 5)
利未记:
你们不可为自己造偶像,不可为自己立雕像或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石像,向它跪拜。(利未记26:1)
申命记:
惟恐你们为自己制造雕像,就是任何形状的形像,男性或女性的像,地上任何走兽的像,或任何飞在空中有翅膀的鸟的像,爬在地上的任何事物的像,在地底下水中的任何鱼的像。(申命记4:16–18)
以色列人之所以被禁止制造偶像,雕像,以及在天上、地上和水中的任何事物的像,是因为以色列教会之前的古代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还因为雅各的子孙完全是外在人;当一切敬拜都是代表性的时,那时外在人就容易崇拜偶像,因而敬拜诸如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那些事物。而古代教会是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些教会的人为自己制造了雕像和各种形像,以代表、因而表示天上的事物;古人因它们的含义而以它们为乐。因此,当他们看到这些东西时,就被提醒想起它们所代表的天上事物。由于这些形像属于他们的宗教,所以他们拜这些形像,或说在敬拜时使用它们。这就是为何他们有小树林和丘坛,也有雕刻、铸造和描画的像,他们把这些像要么放在小树林,要么放在山上,要么放在圣殿,要么放在家里。因此,在埃及,与对应学一样的代表科学蓬勃发展,他们有形像、偶像和雕像;这也是他们的象形文字的起源。其他各个民族也一样。但当这些教会的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时,所代表并由此表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他们的祭司和智者中间作为传统保留下来,这些祭司和智者被称为术士或博士(magi)和占卜者;因此,普通人因他们的列祖在这些事物中所看到的宗教原则而开始拜它们,并称其为他们的神。由于雅各的子孙比其他人更是外在人,因而更容易崇拜偶像,也更喜欢法术,所以他们被严禁为自己制造雕像、形像,以及仿佛存在于天上、地上或海里的任何东西的像;事实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如飞行物或飞鸟,兽、鱼和爬行物。他们在何等程度上以偶像崇拜这些东西,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承认耶和华。然而,由于他们中间的教会也是代表性的,所以会幕被建造,其中放置了代表,主要是天上事物的代表,如摆放陈设饼的桌子,献香的金坛,灯台与灯盏,约柜与施恩座,它上面的基路伯,离会幕门口不远、上面有圣火的祭坛。后来圣殿建成了,其中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代表性,如里面的绘画,外面的洗濯盆,底下有牛支撑的铜海,以及柱子和门廊,还有金器,他们被允许将这一切作为圣物来敬拜,只要他们承认会幕,后来则承认圣殿为耶和华的居所。这些事物被赋予他们,是为了防止他们转向那时存在于亚洲各个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和法术,如埃及、叙利亚、亚述、巴比伦、推罗和西顿、阿拉伯、埃塞俄比亚、美索不达米亚,尤其迦南地境内和周边地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形像”表示教义。这些事物就存在于亚洲各国的各个民族当中,这一点从以下事物明显看出来:雅各的妻子拉结所带走的亚兰人拉班的神像(创世记31:19, 20),埃及的牛犊和其它偶像,以及那里的庙宇中、方尖碑和墙上所雕刻和绘制的象形文字,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所罗门制造的偶像,后来列王在耶路撒冷圣殿和撒马利亚制造的偶像,以色列人被吩咐摧毁的迦南地列族当中的祭坛、雕像、偶像和亚舍拉,这从圣言的各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827b.此外,这也来自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或科学:
非利士人的祭司和占卜的劝他们制造痔疮和使那地荒废的老鼠的金像,把它们放在约柜旁边,用母牛拉的一辆新车送回去,如此将荣耀归给以色列的神。(撒母耳记上6:1等)
因为那时,他们的祭司和占卜的都知道所有这些事物代表什么;痔疮和老鼠的像表示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用金子制造它们,它们可以作为礼物赎罪。
在以下经文中,“形像或像”也表示教义。以西结书:
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要成为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因此,我使他们看它为可憎之物。(以西结书7: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毁坏,这就是此处要吞灭他们的“剑,瘟疫和饥荒”(以西结书7:15)的意思。他们要抛在街上的“银子”和要成为可憎之物的“金子”表示变成虚假和邪恶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抛在街上”表示驱散它们,“成为可憎之物”表示变成地狱的邪恶,因为这(邪恶)要变成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他们使整个教会及其教义,以及包含在其中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亵渎之物;“妆饰的优美”表示教会及其教义;“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属于它的一切,因而它的教义,也就是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可憎之物”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可厌恶之物”是指被亵渎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是指对取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为装饰的金银器皿”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表示从虚假中制造教义,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与它们行淫”表示对它们的歪曲。
又:
阿荷利巴在埃及行淫,她贪恋亚述人;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她看见画在墙上的人像,就是用鲜红的颜料所画的迦勒底人的像时,一眼看见,就爱上了他们。(以西结书23:3, 12, 14, 16)
“阿荷利巴”是指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教义;“行淫”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由于“埃及”表示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的属世真理,“亚述”表示理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所以清楚可知“与它们行淫”表示什么。由于“迦勒底人”表示因被用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遭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迦勒底人的像”表示取悦这些爱的教义;“用鲜红的颜料所画”表示这些外在看上去就像真理,尽管它们内在是亵渎的;“画在墙上的人像”具有类似含义,“画墙”是指教义在外在上的表象。以赛亚书(2:16)、诗篇(73:20),以及启示录(14:9–11; 15:2; 16:2; 19:20; 20:4)接下来的经文中的“形像或像”具有相同的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关于“偶像”和“雕像”所说的(AE 587, 650d, 654h, 780a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其它经文,并解释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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