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805a.启13:8.“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被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承认的必要性。这从“拜”和“凡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相信一件事是真的,并在教义和敬拜中接受它。这就是“拜”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E 789, 790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表示什么。他们出于必要性而承认,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凡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因为“地”表示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中,并在那里生活的人。之所以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是因为每个人都首先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事实上,他通过教育被引入这宗教,后来从讲道确认它;主要因为很少有人研究教会的教义和圣言的内义,以为这些东西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而且它们不应该被明白和理解,只可以被相信。这就是为何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有承认的必要,这由“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那兽”来表示。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首先从被称为唯一的得救之信的普遍接受的信明显看出来,即:“父神把祂的儿子差到世上,好可以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实现挽回、救赎和拯救。”若按照那些捍卫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的观念,由此按照来自他们教义的讲道来理解,这信不是信;这从包含在这信中,并从它得出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这些细节是:
(1)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
(2)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
(3)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
(4)有一个归算的原则,因而有主功德的归算,我们通过这归算得救。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
(10)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但由于几乎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口头上都承认,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祂把它们都转到自己身上,并担当它们,由此不仅使父和解,还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因主的这个功德,只要我们出于信靠和信心相信它,就会得救,所以首先有必要调查一下这些事是否应当根据普遍观点来理解。
805b.(1)关于第一个命题,即:“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这涉及因被称为伸冤公义的某种愤怒或报复而对人类的弃绝或疏远,这种愤怒或报复是父神强加给圣子的,旨在通过圣子的十字架受难,祂可以与人类和解,从而被安抚。但谁看不出,父神抛弃人类,或出于公义报复他们的疏远违背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事实上,这种报复对任何天使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对任何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神了。谁还看不出,思想父神把这种报复强加给圣子,或圣子把这种报复担在自己身上是很难的;父神施怜悯是出于考虑到或回想起这一点,而不是出于神性之爱本身,而神性之爱本质上是无限的、永恒的,直接面向全人类的?因此,我不知道有人怎么能从神并在神那里认为,他被神弃绝了,因此,按照父的意愿,圣子受到诅咒,由此变成挽回祭和恩典的宝座。此外,公义是一种神性属性,而不是伸冤公义,更不用说它能为了另一个人而在这一个人里面。如果它不是公义,那么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的缘故得救,或被另一个人拯救也不符合神性秩序。除了人自己的悔改外,神也不能通过其它任何方式和解。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通过主,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得救,因而被主拯救,就是挽回祭和赎罪。
(2)“没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当处于虔诚的敬拜时,各个教会,以及教会之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通常的祷告是:“愿父神为了圣子和祂十字架的受难而怜悯我们。”这种祷告源于对圣子为父所作的挽回祭或和解的公认信仰,如刚才所提到的;同样源于教会关于唯信称义,无需善行的教义。由于该教义的捍卫者和维护者将属于善行的生活与信仰分离,所以他们只能承认的得救之信是,父神差遣祂的儿子,祂被圣子的十字架受难感动而施怜悯。因此,这种祷告如今被全体成员接受为唯一能进入天堂,并感动神的声音,即便人只是在临死的那一刻怀着信靠的承认发出这个声音。然而,这种祷告没有来自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可从刚才所说关于挽回祭与和解,以及由此产生的父的怜悯的话明显看出来,也从稍后关于主担当我们的罪孽,主功德的归算,代求,脱离生活方法的拯救和救赎所说的看出来。在此我们只说明,教会的任何人从来都没有被恩准直接靠近父神,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向祂祈求;事实上,必须被靠近和祈求的,正是主,因为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主与父一样是神,是无限的,永恒的,非受造的,全能的,他们无分先后,也无分大小,而完全是一样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若不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父与祂为一,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0, 11)
同一福音书:
父与我为一。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对此,又补充说:主是天地的神,如祂自己在福音书(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中所教导的;因此,必须靠近祂。还要知道,除非靠近主,否则人不能与天使一起思考,因为天使关于神的一切思维都是关于神-人(God-Man)的。关于神,因而关于神性事物,天使不能思考别的,因为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发出,或说发出进入天堂的每个部分;天堂是一个人形式的天堂。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
(3)“没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如共信所教导的,即:主将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把它们扔进地狱,从而除去它们。他们从约翰论到耶稣的这句话得出这个结论: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约翰福音1:29)
也从以赛亚书中论述主的地方得出这个结论: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和痛苦,背负我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11)
但各教会还不理解“背负罪孽”表示什么;因此,要予以解释。根据神序,先知们要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好叫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它的品质或真正性质,这可从以下例子明显看出来。以赛亚被吩咐:
露身赤脚行走,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 3)
他以这种方式代表教会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露身赤脚行走”就表示这一点。何西阿被吩咐:
为自己娶淫妇,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何西阿书1:2等)
“淫妇”表示一个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会。以及以西结被吩咐:
给自己拿一块砖来,将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他还被吩咐吃用牛粪烤制的大麦烤饼;经上说,他们必这样在耶路撒冷缺粮、缺水,因自己的罪孽消瘦而亡。(以西结书4:1–28)
这段经文表示教会没有良善和真理,处于来自邪恶的纯粹虚假;并且经上说:
他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5)
然而,他并没有由此除去他们的罪孽,只是代表它们;这是因为“先知”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表示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方面的教会。“担当罪孽”在论及主的地方所表相同,主是最大的先知,因为祂以自己代表犹太教会如何傲慢无礼或可耻地对待神性真理或圣言,祂就是圣言本身。因此,他们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用芦苇打祂,给祂戴上荆棘的冠冕,给祂醋喝,分祂的衣服,最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都是犹太教会的状态的代表(可参看AE 83, 195c, 627c, 655b节)。因此,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同样也是祂承受比其他所有人的都更严厉的试探所表示的。然而,把其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因被允许进入自己的悲伤和惩罚而除去它们,违反罪的消除性质。因为罪只有通过犯罪之人的生活悔改才能消除。通过把它们从别人那里拿来担在自己身上而移除它们,是没有真理的天主教的教条。
(4)“不可能有归算,因而不可能有主功德的归算。”显然,像归算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因为通过归算得救违反圣言所描述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些律法是:人必须学习他必须避开的罪是什么,他必须实行的真理什么是;他若违背真理生活,就必须悔改,或说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一个人通过怀着信仰的信心宣称,神为了祂的儿子并通过儿子的十字架受难怜悯了他,从而将主的功德归算给他,就能得救,那么教会的教义从圣言所教导的这些律法和一切细节都是多余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人可能会生活在邪恶中,通奸、偷盗、欺诈行事,实施仇恨和报复,诽谤,以及其它许多事,因为他不能靠善行得救,只能靠与生活完全分离的信得救。然而,说一个人可以邪恶地生活,却又能从主生活,这是亵渎。人必须避开邪恶,实行良善,却又只能通过对归算的功德的信得救,这也是一个矛盾。主的功德是,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通过这种方式,祂为自己获得拯救所有信祂,并遵行祂的教导之人的能力。这功德不能归给,或归算给任何人,父更不能做这种事,因为这是主自己的功德;拯救也来自主,因而经由主,而不是为了主的缘故。总之,没有人能将另一个人的功德归于自己,除非这个人通过其生活与他是共享者,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而得赏赐或惩罚;但生活或生命来自主;这生活或生命源于祂的功德。此外,前面所提到的归算也违反神性之爱的本质,这爱延伸到所有人那里;因为归算意味着爱这一个人,而不爱那一个人,除非为了这一个人的缘故;它也违反公义,公义要求每个人都要按照他从主生活的程度而得赏赐。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这一点的确属于那些完全简单之人的观念,他们认为神性的三个位格只是像三个人坐在一起讨论要做什么,一个感动另一个为了祂的缘故而施怜悯,也就是代求。但更有学问的人看到,代求意味着来自爱的永恒记忆,因为一个位格与另一个位格具有同样的本质或物质,同样的爱,因而同样的怜悯;这不是任何乞求能激发或回忆起来的。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众所周知,真理属于信仰,良善属于生活,没有真理,就不可能有信仰。例如,没有以下真理(译注:就没有信仰):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圣的,必须相信和遵行圣言里的话,圣餐是敬拜的最神圣的事物,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事;这一切都必须构成信,或说是信所必需的;同样,没有良善,就没有信仰的生活;因为主说:
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凡听见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4, 26)
这些和类似的事只要被相信,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信;只要它们被实行,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生活;没有它们,人不能得救。如果只有这一件事代替它们被称为信,即:人凭父为了圣子的纯粹怜悯,以及圣子功德的归算而得救,那么这一切就都毫无意义。没有直接怜悯这回事,只有间接怜悯;然而,人凭纯粹的怜悯被主引领,从幼年直到老年,然后直到永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因此,也没有任何直接的拯救。由此可推知,救赎只在于主将那些信祂、遵行祂吩咐的人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此外,若非主降世,这些人不可能得救,因为若非祂降临,他们不可能信祂,或遵行祂的吩咐,因而从祂那里生活。在别处我们会看到,他们就是圣言中被救赎的人所指的那些人,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除了人生活良好,好可以上天堂,又知道自己当如何生活外,宗教还能是什么?知道这一点就被称为教义;相信它并照之生活被称为宗教。人从教义中不仅知道必须思想什么,还知道必须做什么;因为人应该为了行动而去思考,而不应该思考不涉及行动的事。此处所描述的信在于思考而不行动;因此,它可被称为一种纯思维或有思考力的信,这就是当一个人只乞求怜悯,因为神的儿子为他受苦,将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把他从地狱中救赎并拯救出来,同时他相信神儿子的功德被归于他时的情形。让凡愿意并能思考的人考虑一下,这种信是否包含圣言的任何内容,就是经常提到相信和遵行的内容,因而这种信里面是否有教会或宗教的任何东西。因为在此处所引用的这些事中,必须构成信的真理和必须构成生活的良善在哪里呢?而唯独这些真理和良善可以构成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因而构成基督教界的神学。由于这些事物不存在于这种信中,所以可推知,这信不仅是一种空洞而无效的信,还是一种对不真实的东西的信。令灵界的许多人和天上的所有人感到诧异的事是,基督教界的神学竟沦落到如此空洞和空虚的地步,以至于最终整个神学只在于思维的表达,而对于这种思维的表达,恶人在死亡的那一刻出于对地狱的恐惧也能做到。因此,这种盛行在天主教中的神学空虚也盛行在基督教界改革宗的许多人当中。但任何人若愿意,就让他思考一下,这些人能否在天堂天使当中,天使的聪明都来自圣言中的真理,而天使的智慧都来自被称为良善的行为中的真理。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因为向父祈求为了祂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靠近的是父,而不是主;然而,必须靠近的是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圣言教导说,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就不能靠近父,如前所示;还教导说,必须是对主的信;因为主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同样:
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凡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以及别的地方。信祂,却不靠近祂,而是祈求父为了祂的缘故,不是信祂;因为一切信都靠近人所相信的那一位;因此,腓力被拒绝靠近并看见父;经上说:看见主就是看见父(约翰福音14:7–11)。因此,所有向主祈求怜悯自己,并信祂的人,疾病都得了医治。仰望铜蛇的以色列人在旷野也得救了,铜蛇代表在其人身里面被称为感官层的终端方面的主。此外,在灵界,出于承认的一切看见和思维都能进行结合;但指向父的看见无法结合任何人;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对此,要补充的是,向父祈求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主是一个凡人;因为他视主在父之下,因而视主为母亲马利亚所生的一个人,这人在十字架上受了苦难,由此获得怜悯,或说由此就有了对人的怜悯。凡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都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了,尽管尼西亚会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并未把他们分离;因为该教义教导,主的神性与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他们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
那些仰望父的人虽承认主的神性,却不靠近它;因为他们认为这神性在父旁边,在祂的人身之上,因而看到的是没有其神性的人身,尽管祂的神性就是祂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如今许多人只是口头上承认主的神性,很少有人从心里承认它;而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向它祈求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由此可推知,在这种信,即对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信里面没有对主的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此外,这也是主向彼得所预言的,在教会的末了,祂将不再被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因为这信的信心是一种属世的信靠,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因为没有属于信仰和生活的任何真理和良善。因此,如果这信被学者确认,那么因着这种确认,天堂的真理可能会被摧毁,人被天堂拒之门外。这就是在各个教会被接受的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之信的空虚。这信虽是空虚的,却仍充满基督教界的整个神学。这就是为何教会的学者在死后进入灵界时,充满如此多的虚假,以至于几乎不知道一个真正的真理。而对那些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虚假,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能被接收到天上的天使当中。因为怀着被确认的信仰,因而从心里相信这些虚假,是一回事;而怀着没有被确认的信仰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
(10)接下来会论述:“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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