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444a.“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善行。这从“利未”和利未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利未”和利未支派是指称为对邻之仁的属灵之爱。“利未支派”在此表示善行,是因为属灵之爱或仁爱在于行善,也就是善行。就本身而言,仁爱本身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哪里有这种情感,哪里就有遵行真理和良善的生活,因为没有遵行赋予情感的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情感是不存在的。即便这种情感被视为可能并存在,它也是属世的,不是一种属灵情感。这两种情感的不同之处在于:属世情感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因此,那时打动人的真理和良善是为他自己的名声而被爱的,以便获得荣誉和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他照他所学的教义所过的生活只是为了表现而从自我那里披上的,因而是一种伪装的生活,内在是伪善。而属灵情感以主、天堂和永生为目的,在真理和良善中关注这些;因此,它属灵地热爱真理和良善。当一个人拥有这种情感时,他就喜欢思想并意愿这些真理和良善,因而喜欢照它们生活。照真理和良善生活就是圣言中“做或行为”所表示的,圣言经常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就表示生活本身。因此,这些就是在犹太人中间的教会里,“利未”和利未支派所代表并表示的。
由于这种情感是教会的本质,所以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这也是为何利未的杖在会幕中开花,结了熟杏;又为何利未支派没有像其它支派那样得到产业,而是在它们中的每一个当中都有产业。众所周知,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因为不仅亚伦被立为大祭司,连继他之后他的儿子们也被立为大祭司,为了服事,所有利未人都被交给他们。摩西和亚伦就属于利未支派(可参看出埃及记6:20; 民数记18:2);在摩西五经,利未人被立为服事亚伦和他儿子的:利未支派被派作祭司,在会幕前守尽全会众的职守,来办理帐幕的事务。利未人给了亚伦,被接受以代替一切头生的;关于他们的服事和职责(民数记3:1–51)。
祭司职分给了利未支派,是因为它代表、因而表示爱与仁。爱与仁是对良善与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情感论及在其延续中的爱,情感是爱的延续。这也是圣言中祭司职分及其服事所表示的;事实上,这情感是教会的本质,因为哪里有它,哪里就有教会,哪里没有它,哪里就没有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是人的真正属灵生命,当人受良善和真理影响时,他在其生命上就处于良善和真理,他的思维本身只是一种不同形式的情感,因为一个人从情感中获得凡他所思想的;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这就是为何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利未人,那里论述了一个新地,一个新城和一个新殿(以西结书40:46; 43:19; 44:15; 48:11–12)。
由于利未支派代表、因而表示行为中的仁爱,因而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所以:
上面写有亚伦名字的利未的杖当放在会幕里法柜前时,便开了花,结了熟杏。(民数记17:2–11)
“杏”表示仁爱的良善,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靠这些良善兴旺,因为当他拥有仁爱的良善时,就拥有了聪明和信,那时人处于对理解他从圣言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以及照着他所知道的去做的意愿。由于仁之良善必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以便教会可以在它们里面,还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本身,也就是仁爱,就是那将理解力和教导赋予所有人的,所以利未支派不仅被任命为祭司,而且份额和产业不像赋予其它支派那样赋予利未支派,而是都在它们当中,这从摩西五经(民数记35:1–35; 约书亚记21:1–45)明显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无份无业;耶和华自己就是他的产业。(申命记10:9)
由于如我们所说的,每个人都照着他里面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耶和华神拣选了利未子孙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并且一切争讼和一切殴打都要凭他们的口。(申命记21:5)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对主的事奉,并教导那些属于教会和敬拜的事物,区分虚假和真理,邪恶和良善;因为“利未的子孙”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由此可见,利未支派被选作祭司职分,在所有支派当中都有一份产业,不是因为这个支派比其它支派更好,而是因为它代表行为中的仁爱和善行,也就是人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结果。
444b.在圣言中,“利未支派”表示仁爱的良善,也就是善行,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在那些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枝子长起来;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些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这就是他要被称呼的名字,耶和华我们的义。必不从大卫那里剪除一个坐在以色列家宝座上的人,也必不从祭司利未人那里剪除一个在我面前献燔祭、烧素祭、终日办理献祭的人。你们若要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也必废弃,使他没有一个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且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废弃。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耶利米书33:15–18, 20–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祂是大卫的“枝子”,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那时犹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表示那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会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不会被邪恶和虚假侵扰;“必不从大卫那里剪除一个坐在以色列家宝座上的人”表示那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在教会不断掌权;“也必不从祭司利未人那里剪除一个在我面前献燔祭、烧素祭、终日办理献祭的人”表示那时将有不断出于爱与仁之良善、出于信之真理的敬拜;“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这种敬拜的人;“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素祭”表示出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献祭”表示出于信之真理的敬拜。
“你们若要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表示如果他们不遵守这两样事物,即实现与主的结合的爱与仁;“约”表示结合;“白日的约”表示藉着爱的结合,“黑夜的约”表示藉着信的结合;“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也必废弃,使他没有一个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且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废弃”表示那时他们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利未人,祭司,事奉的人”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之人;“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沙不能斗量”表示属灵人和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天上的万象”表示属灵人中的这些知识,“海沙”表示属世人中的这些知识;“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表示在那些拥有与主的结合之人里面,神性真理的增多和神性良善的结实;“祭司利未人”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本身。
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祂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因为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祂必坐着熬炼和洁净银子,必洁净利未人,炼净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一个时代的日子和往昔之年。(玛拉基书3:1–4)
这些事在灵义上的含义,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242d, 433b节);那里说明,“利未人”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要降临的主;耶和华,主,所要降临的“祂的殿”表示祂的神性人身;“祂必熬炼和洁净利未人”表示祂会洁净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显然,所指的不是利未人,因为经上说“那时祂必熬炼和洁净利未人”、“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众所周知,主并没有熬炼和洁净利未人,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也不蒙主悦纳,因为他们完全反对主,并且那时藉由祭物和供物的敬拜已经废除了。因为“犹大”在此表示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之真理的教会(参看AE 433节)。
摩西五经:
摩西论利未说,你的土明和乌陵都给了你的圣人,你在玛撒曾试验他,在米利巴水与他争论;他对自己的父母说,我未曾看见他;他的弟兄,他不承认,他的儿子,他也不认识;因为他们要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将你的律法教导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悦纳他手里所办的事;那些起来攻击他和恨恶他的人,愿你刺透他们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申命记33:8–11)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对以色列儿子的祝福中,这祝福论述了圣言,因为摩西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圣言。“土明和乌陵”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出来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利未”在此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他们在玛撒和米利巴水曾试验的“圣人”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试探发生所在的“磐石”表示主,来自这磐石的“水”表示神性真理;“他对父母说,我未曾看见他”中的“父母”表示以色列教会,该教会不承认主;教会因良善被称为“父”,因真理被称为“母”;他不承认的“弟兄”和不认识的“儿子”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该教会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弟兄”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
但由于“利未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要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将你的律法教导以色列”,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照圣言行动,或说实行圣言,并教导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正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实行并教导,因为主流入这种情感,并在人里面实行良善、教导真理。“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遵行它”表示实行它;“约”表示通过它而与主的结合;“典章”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律法”表示真理之良善;“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把香放在鼻孔”表示出于教义真理的敬拜,“把全燔祭献在坛上”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刺透他们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表示真理驱散虚假;“刺透恨恶他的人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表示对邪恶的驱散。这些话论及利未,是因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只能在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里面。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在于热爱真理本身,敬重它胜过世上的一切好处,因为人通过它拥有永生,永生只有通过真理,因而通过圣言才能被植入人,主通过圣言教导真理。主在马太福音如此描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胜过世上的一切好处: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真理。人只有通过从主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才能拥有永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e节)。
“利未”表示爱与仁,这一点从他母亲利亚生他时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又怀孕生子,说,这次我丈夫(vir)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创世记29:34)
“利亚又怀孕生子”表示属灵的怀孕和生产;“说,这次我丈夫(vir)必与我联合”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结合通过它实现;“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表示连续或相继之物;“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示藉着爱的结合及其品质。关于对这些事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73–3877节)。“利未”表示联合,“联合”表示藉着属灵之爱的结合。利亚相继所生的这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在系列中的教会的主要和初始要素,即理解力中的真理,意愿中的真理和行为中的真理,与主的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是一样的。因为“彼得”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雅各”表示意愿中的真理,“约翰”表示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或仁之良善。在原文,利未表示一种联合,联合表示藉着爱与仁的结合。这就是“联合”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节)。
“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与怜悯方面的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玛拉基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立约。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存敬畏的他,他就敬畏我,因此因我的名就惊惶。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转离开罪孽。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但你却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玛拉基书2:4–9)
此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论到利未说“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因此,“利未的约”表示藉着爱和仁而与主的结合;“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这结合;也论及主的“敬畏”表示爱。“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并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中间。他由于主在圣言中并通过圣言所教导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他们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表示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败坏圣言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从而摧毁了与主的结合;“道”表示教义的真理,“律法”表示教义的良善,“利未的约”表示与主的结合。由此可见,利未和利未支派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情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属灵之爱方面的主。
444c.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反面意义,所以“利未”和利未支派也有反面意义;“利未”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之邪恶,也就是仁之良善的对立面,也表示没有仁爱的生活,因而表示对邻之仁的缺乏。在父亲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利未”就表示这一点: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443b节),那里论述了“西缅”。
再者,在主关于被强盗打伤之人的那个比喻中,“利未”就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此处会解释这个比喻,因为它论述了对邻之仁,还因为在那里,主从头到尾都在通过迄今为止不为人知的对应说话。路加福音:
律法师想证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便接着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当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另一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但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他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包扎他的伤口,倒上油和酒,然后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店里去照顾他。第二天离开的时候,他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对他说,请你照顾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那么,你认为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落在强盗中那人的邻舍呢?他说,那怜悯他的。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做吧。(路加福音10:29–37)
这些话所论述的主题是对邻之仁和善行,仁爱通过善行而在自己的结果和完全中。此处“耶路撒冷”表示有真教义的教会,“耶利哥”表示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教会;所以“祭司”表示那些没有对主之爱的人,“利未人”表示那些没有对邻之仁的人,这是那时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的特征;但“撒玛利亚人”表示处于仁之良善的外邦人或各民族;“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的人”表示那些愿意在教会的真理和知识上接受教导的人;他所落入其中的“强盗”表示那时在败坏的教会,如那时的犹太教会中的人;“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表示他们剥夺了他的真理,向他灌输虚假,在属灵生命上将他伤害到几乎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存留的地步;在圣言中,“剥”表示剥夺真理,“打”表示通过虚假伤害心智和属灵生命,“半死”表示直到几乎丧失属灵生命;“动了慈心”表示来自里面的怜悯与仁爱,因为怜悯与仁爱形成一体;“包扎伤口,倒上油和酒”表示通过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上教导他而提供一种补救办法来对抗伤害他生命的虚假;在圣言中,“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着他的理解力,“牲口”在此和“马”具有相同的含义,都表示理解力;“带他到店里去照顾他”表示把他带到那些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上接受更好教导的人那里,“店”是指买到饮食的地方,这些饮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而表示通过教导所给予的属灵营养;“第二天离开的时候,他拿出二钱银子,对他说,请你照顾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表示照着一个人的能力和力量做仁爱的一切事。由此可见,“利未”、“利未支派”和“利未人”表示在两种意义上分别表示什么。关于“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3877, 4497, 4502—4503, 6352, 100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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