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启5:14.“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这从“四活物”和“阿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它们进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对此,参看AE 152e, 277节);在相对意义上,“四活物”表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AE 313a, 322节)。“阿们”是指来自神性的确认,以及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4, 238节)。由此清楚可知,“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主确认了到目前为止,三层天堂的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他们所说的一切话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事实上,这是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为此的赞颂,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祂的感恩;天使不能从自己说这些话,而是从主通过内在指示或流注来说的;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甚至不能从自己说出主的名,因此他们不能从自己承认和赞颂祂;因此,他们所说的话由主通过“阿们”来确认,以此表示信之真理和信本身。此外,根据神性秩序,主确认天使或世人貌似从自己,尽管不是从自己所说的真理;但祂在他们心里通过不明显上升到他们思维的一种肯定或确保,却又通过从内在情感,也就是从平安及其快乐发出的心智的完全默认来确认它们。这就是约翰听到的这明显宣告在纯正内义上所表示的确认。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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